广东,小情侣入住酒店之后,白天的时候,男子跟女友准备在房间里亲密。为了不被打扰,男子提前发信息,让清洁阿姨不要来打扫,在门口放些生活用品就好。谁知道,情侣正在亲热的时候,密码锁还是被打开了,男子吓得大喊:谁?外面的人也很惊慌,立刻道歉,表示并不清楚房间里面有人。 对于这个答复,小伙子无法接受,早就说了不要进来打扰,怎么还执意要进来,而且还这么尴尬...... 大参考3月27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梁先生跟女友去广东旅游,入住了一家轻奢酒店。 入住之后,大概中午的时候,保洁阿姨过来询问,是否需要打扫。梁先生立刻交代了保洁阿姨,他们不需要打扫,等下也不要过来打扰他们。 另外,梁先生跟保洁阿姨表示,让她直接把生活用品放置在大门口,也不需要敲门打扰了。 之后确实没有人过来打扰了,谁知道到下午5点的时候,就出事了。 下午5点的时候,梁先生跟女友准备在房间里亲热了,谁知道,就在亲热的时候,房门外突然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 先是一个男的在门口说话,当时梁先生不知道外面是谁,就在屋内回答了两声。 谁知道,还没等梁先生反应过来,密码锁就被外面的男子给打开了,回头房门就露出一个门缝。 梁先生就看到一个男的头探了出来,并且跟梁先生对视,两个人就这样尴尬的看着对方。 而梁先生这边,因为刚刚跟女友在亲热,所以现场是一片狼藉。对于如此尴尬的境地,两个小情侣真的是羞恼不已。 这位男子是保洁阿姨的老公,代替保洁阿姨过来帮忙打扫的。看到房间内有人,男子立刻就撤离。 梁先生可不会就此作罢,他赶紧来到酒店的前台,准备讨要个说法。 而酒店这边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在进入房间之前,都是会先敲门三声,聆听房间内是否有指示,如果里面没有声音,工作人员则会输入密码进入房间。 对于这个说法,梁先生表示,他当时回答了,但是工作人员充耳不闻,仍然是继续进入房间。 工作人员表示,可能是房间的隔音效果比较好,保洁人员的老公,确实没有听到里面的应答声。 梁先生对于只开了一个门缝这个说法也不依,因为当时他跟保洁阿姨的老公,都对视了,两个人就这样尴尬的看着对方,真的很让人羞愧。 如今事情已经发生了,酒店负责人表示,会给梁先生免除房费,另外还会赔偿500元。 针对这个赔偿协议,梁先生表示,自己跟女友的隐私已经被侵犯了,要是说侵犯了隐私权,不能一味用金钱来衡量。 双方目前针对这个赔偿协议,尚未沟通一致,还在积极协调中。 正常来说,酒店的行为已经构成对顾客隐私权的严重侵犯,顾客有权要求酒店赔礼道歉,并且主张合理的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民典法》第一千零三十二条和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宾馆作为经营场所,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即便顾客没有造成身体伤害,未经允许随意进入顾客房间,窥探隐私的活动,也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尤其是顾客已经明确告知,你们不要进来。在这个前提下,酒店的工作人员仍然开门进来,属于明知故犯、或者管理方面的严重失职,主观过错明显、责任更重。 根据法律规定可知,梁先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费用赔偿。 因为当时正在跟女友亲密,却被第三人给目睹了,很容易就造成心理创伤、焦虑、羞耻等精神痛苦。对于这方面的责任论定,酒店需要积极赔偿,一般要赔偿数千元、甚至上万元,需要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定。 另外,作为酒店这一方,还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对梁先生情侣俩正式道歉,及时消除影响。 根据《消费者保护法》规定,酒店的服务存在严重瑕疵,导致消费者体验感被破坏,顾客可以主张全额退还房费,甚至还可以多倍(3-10倍赔偿)作为补偿。 据以往的类似案例,消费者遇到这样尴尬的情况,可以提出5000元左右的经济损失赔偿,并且还要道歉。而酒店提出的500元赔偿,明显力度是不够的。 对于此案的发生,大家都怎么看呢?欢迎一起来评论区留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