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音像店,一老人拿了充电器就要走,店主提醒未付款,谁知,却被老人殴打,及辱骂母亲。店主忍不住还手。不料,却被法院认为是故意伤害,不仅如此,店主还需承担额外处罚。 2024年10月,江苏徐州一音像店,店主和老婆正像往常一样看店, 一位老人走进店里,要求店主免费帮他下载戏曲。 按照店里的规定,有发票的顾客才能免费下载4次,老人没有发票,店主便按规矩拒绝了他的请求。 被拒绝后,老人有些不高兴,板着脸让店主给他拿一个充电器。 店主没多想就把充电器递给了他。 可老人拿到充电器后,转身就往外走,丝毫没有付钱的意思。 店主见状,连忙快步上前拦住老人,提醒道:“老人家,这充电器,您还没付钱呢。” 谁也没想到,只是很平常的一句话,却惹怒了老人。 他当场大发雷霆,不仅用头连续撞击店主的面部,还口出恶言,辱骂店主刚过世的90岁母亲。 店主想着自己年轻,被老人撞几下也没太计较,谁知,对方得寸进尺竟然辱骂自己的母亲。 他瞬间情绪失控,狠狠给了老人的鼻子一拳。 事发后,老人因受伤被120急救车接走治疗,店主因此被警方带走。 经过鉴定,老人鼻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法院结合事件起因、双方年龄等情况,以故意伤害罪,判了店主有期徒刑10个月,还要全额赔偿老人的损失。 店主家属觉得十分委屈,提起了二审申诉。 可二审的结果,依旧让家属寒心。 法院认为,老人在事件中虽存在一定过错,但店主的反击行为超出了必要限度,算不上是正当防卫。 最终,改判店主有期徒刑7个月,并赔偿老人10709.28元。 这件事看着实在让人心酸,店主被辱骂殴打后才还手,最终却落得判刑又赔钱的结局。 有人说早知如此,当初忍一忍就好了;也有人说,自己母亲都被辱骂了,不还手还算个儿子吗?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