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寒心了!河南郑州,男子不知道妻子要做手术,就把家里的钱偷偷拿去买了53箱酒,等妻子回来取钱的时候,发现房间里堆满了酒,找自己钱又不在了,这时才崩溃大哭,你能不能考虑一下我的身体?可男子也很无奈,说自己以前不喝酒的,是妻子让自己喝的,现在自己买酒了,她又还要怪自己。 男子和妻子其实很恩爱,他们一起收废品,妻子负责接待、收货付钱,男子只负责把这些废品进行堆放、搬上车。 相对来说,妻子的工作要清闲一些,而男子的工作非常累。 妻子十分心疼男子,希望能找到方法缓解他的疲倦,最后思来想去,觉得喝酒解烦最快,于是和丈夫商量,让他偶尔喝一点酒,既能缓解疲惫,晚上也能更好休息。 男子感受到妻子的关心,便答应尝试,觉得喝一点也没坏处。 就这样,男子慢慢学会了喝酒,酒后确实缓解了劳累,久而久之酒量越来越大,现在上午要喝半斤,下午也要喝半斤,妻子对此也从未责怪过。 虽然起初只是让丈夫少量饮酒解乏,但丈夫酒量变大后,妻子也一直表示理解,家里没酒了也会主动去买。 不久前,妻子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医生建议尽快做手术,才能一劳永愈,妻子便和医生约定周四手术。 可她当天回家,却发现满屋子都是酒,足足53箱,一眼就认出是丈夫买的。 妻子瞬间慌了神,担心治病的钱被挪用,打开抽屉一看,手术费果然不见了,再三追问下,丈夫才承认钱都用来买了酒。 妻子本就身体不适,还要面临手术,心理压力极大,这笔钱是她的救命钱,却被丈夫全部拿去买酒,她瞬间崩溃大哭。 她怎么也想不通,丈夫为何会一次性买这么多酒,这些酒要喝到何年何月,自己身体难受,丈夫没有一句安慰、一个关心的电话,反而偷走救命钱,这让她绝望到了极点。 可丈夫却觉得委屈,称妻子从未告诉过自己要用这笔钱做手术,而且自己以前从不喝酒,是妻子让自己喝的,如今买酒也不该被责怪。 妻子有苦说不出,只希望丈夫能把酒退掉,把钱拿回来治病,可男子酒后买酒,当时意识昏沉,完全想不起卖家信息,这笔钱看似很难追回。 目前妻子还在寻求各方帮助,希望能找到卖酒方,追回这笔救命钱。 这件事看似是家庭矛盾,背后却藏着诸多法律问题,男子、妻子、卖酒方三方,各自该承担什么责任? 我们从法律层面逐一拆解,让大家看得明白。 一、男子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侵犯妻子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夫妻婚内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享有平等处理权,一方挥霍共同财产,另一方可请求分割。 夫妻俩收废品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这笔钱是妻子的手术救命钱,男子未经妻子同意,私自全部拿来买53箱酒,属于无权处分,也构成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即便妻子曾劝他少量饮酒,也不能成为他挪用救命钱的理由,男子需返还钱款、赔偿妻子损失,若离婚,他作为过错方,财产分割时会少分或不分,同时因是共同财产,其行为不构成盗窃,仅承担民事责任。 二、卖酒方未尽审慎义务,存在一定过错 卖酒方合法经营、明码标价,无强制退货义务。 但明知男子处于饮酒后意识不清醒的状态,仍一次性向其出售53箱酒水,未履行合理的经营审慎义务。 对这笔异常交易存在疏忽,并非完全无责,应配合协商退货退款事宜。 三、妻子存在家庭财产管理疏忽,无法律过错 妻子无实质法律过错,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她劝丈夫少量饮酒是出于关心,并非教唆挥霍。 但她明知丈夫饮酒后自控力差、性格使然,却未将手术救命钱单独保管,而是放在共同可支配处,存在家庭财产管理上的疏忽,不过这不能成为男子私自用钱的借口。 对于这个事情,大家觉得是谁的错呢?素材来源于潇湘晨报·晨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