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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一男子经常一丝不挂在江里裸泳,一女子每天散步看了整整1个月后,女子就直

四川乐山,一男子经常一丝不挂在江里裸泳,一女子每天散步看了整整1个月后,女子就直接曝光了男子的行为,指责他这样太不雅观了,让孩子看到非常不好!网友:好歹穿个泳裤,未成年人看到咋办? 信息来源:九派新闻 汪女士每天早上都要到徐浩大桥下的青衣江边去散步锻炼,可从一个多月前开始,她就天天被眼前这不雅的一幕给弄得尴尬兮兮。 大桥下游泳的人很多,早中晚分三拨,但几乎每天她一到,就能看到那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子光着膀子、光着屁股,直接把公共水域当“私人天体浴场”,毫不顾及岸上路人尤其是女士和小孩的感受。 汪女士说:“那画面简直辣眼睛,想都不想看都得看着,你说能忍吗?” 忍了大半个月,汪女士先是拐着弯儿跟那位裸泳的中年哥打招呼:“大哥,咱公共场合游泳能不能先穿条泳裤啊?你这样不雅,万一孩子看到,还得怎么跟人交代?” 可人家非但不慌,还冲她甩句话:“又没让你看见,就你爱看不看!” 汪女士心说,好家伙,这态度直接把人气炸了。 再三劝说不见效,她只好掏出手机录了段视频,第一时间发给了乐山广播电视台《新闻天天报》栏目,希望借媒体的力量引起关注和重视。 记者赶到现场一看,青衣江的水是真的清,岸边也够宽,游泳条件优越。 记者从其他泳友那儿打听到,裸泳不仅在这儿有,小铜河那边也经常能碰见。 大多数人都规规矩矩地穿着泳裤、戴着泳帽,下水前还互相打招呼问问水情,但就偏偏有那么几位年纪大点的,觉得反正水里看不到,岸上也没人管,就直接褪得光溜溜下水——殊不知路人看得一清二楚。 影响可不止成年人尴尬。 附近摆地摊的小刘说,每次遇到裸泳,就得盯着过路的小孩,“见到就赶紧把孩子往我这拽,别让他们盯着看。” 有妈妈护着五六岁的小男孩过来,孩子指着水里问:“妈妈,那爷爷怎么没穿衣服?” 孩子妈妈当场脸红,只能又抱又哄地转身离开,那场面叫一个憋屈。 更热闹的是后续的法律解读。 北京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的谭敏涛律师给出意见:青衣江是公共水域,公共场所故意裸露隐私部位,情节恶劣,就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情节一般的可警告或罚款五百以内,像这位中年男子天天一丝不挂,还把路人“强迫观看”,已经属于“情节恶劣”,一旦警方核实,最多可被拘留五到十天。 可目前为止,连报警都没影儿。 记者联系了青江派出所和苏稽派出所,两边都说:“我们还没接到相关警情,接到就去处理。” 大家纷纷怀疑,是不是警方根本不知道这茬事。 要是真到那一天,执法人员来了,估计那裸泳哥还得慌忙穿上泳裤,然后溜之大吉。 眼下,市民们都在提各种招,一边觉得法律要出手,一边也憋着急。 有人建议江边挂醒目提示牌,一来二去让裸泳者心里有数;也有人说可以组织志愿者轮流巡逻,碰见就上前友好提醒;还有人盼着管理部门能定期来蹲点,动真格地劝导和处罚。 最关键的是,让那些老兄知道,他可不是“水底无人区”,身后的目光都是实打实的。 下一步应该谁来主导?有人说应该村、社区和派出所三方联动,一起定规矩、打出声;也有人觉得可以让当地的游泳协会牵头,把自律组织搞起来,让文明游泳成为江边的常态。 总之,法律、管理、志愿和公众共同发力,才能把这“不雅之地”还给爱干净的市民们,别再天天像赶“真人秀”似的尴尬路人。 至于那位中年裸泳哥,咱也别光盯着他个头不动,反正村里的老人也不少见,他要是真觉得身体爽快,可以下回早起带条泳裤、戴副泳镜,咱也不介意给他拍个正面宣传——但前提是先穿衣服,别再让路人每天“看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