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他先动手,我老公正当防卫,凭什么把我老公判刑了?”老人拿充电器不给钱,还辱骂店主刚过世的母亲,用头猛撞,店主反击致其轻伤,结果被判刑7个月还要赔钱! 江苏徐州,店主老陈被一位老人拿头猛撞,还遭辱骂刚去世的母亲,忍无可忍还了手,结果被判刑7个月,赔偿1万多。妻子当场崩溃:“先动手的是他,坐牢的却是我们,公平吗?” 一、事情咋回事? 老人来店里拿了个5块钱的充电器,没给钱就走。老陈追出去提醒,老人当场翻脸,张嘴就骂,专挑最恶毒的——骂老陈刚过世的90岁老母亲。 老陈还没反应过来,老人就用头往他脸上猛撞。一下、两下……老陈又羞又怒,推挡了一下,又抓起音响底座挥了过去。老人倒地,鼻骨骨折,轻伤二级。 老陈被抓,一审判了10个月。赵女士不服,借钱上诉。 二、法院为啥这么判? 二审法院认为,老人虽然先骂人、先动手,但老陈的反击造成了轻伤二级,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不构成正当防卫。 不过法院也认定老人有明显过错,把老陈的赔偿责任减轻了30%,最终判了7个月,赔偿10709.28元。 赵女士走出法院,瘫坐在地上,眼泪止不住地流。 三、这事儿该咋看? 法律上,正当防卫要求“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可问题是,当一个人被当面辱骂刚去世的母亲,又被用头连续猛撞,谁能冷静地算清楚“推一下”还是“挥一拳”才刚好? 这个判决等于在说:谁伤得重,谁就有理。可如果“伤情”压过了“是非”,守法的人以后还敢维护自己吗? 一个5块钱的充电器,换来7个月牢饭和一万块赔偿。老陈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代价,但留给我们的问题是—— 如果你是那个店主,被人骂刚过世的母亲,还被用头往脸上撞,你能忍住吗? 来源: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判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