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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女子花了43万拍下一套法拍房,可她去收房时,却发现有人强占房子了

内蒙古呼和浩特,女子花了43万拍下一套法拍房,可她去收房时,却发现有人强占房子了,并且不是原房主,这个人说,他们早在几年前就买下这套房了,这时女子才知道,这套房子大有玄机。   5年了,赵女士买了这套法拍房,已经5年了,可是5年了,她都无法入住。   现在不但43万打了水漂,他们家还为了此事,耗费了大量的资金和精力,依然看不到希望,现在一想起这套房子,她就吃不好,睡不着。   她是在2021年拍的这套房子的,当时拍下这套房子的时候,她可高兴了。   这套房子看起来虽然没有精装修那么漂亮,但是里面真的宽敞明亮,他们家也正需要这么一套房子,43万拍下这么大一套房子,她真的很满意。   特别是看到,这套房子的所有权都归她时,成为房子主人的喜悦,让她久久为之激动。   她兴高采烈地来收房,才知道她的麻烦才真正开始了。   她来到房子跟前,却发现有人强占了房子,还不是原房主,这个人就是高某,高某说他们在2014年就已经买下这套房子了,这套房子已经不属于原房主的,他也不知道,原房主为何被拍卖这套房子,他们拒绝赵女士一家搬入新房。   事情变得复杂了,如果是原房主还在房子里,赵女士可以理解,因为原房主有可能不甘心进行了阻挠,这还有商量的余地。   难就难在,这套房子被别人给占了,并且别人也是真金白银买下来的,他们不可能把房子拱手相让。   解铃还得系铃人,原房主的房子被拍卖,这里女子只能找原房主,结果原房主也阻挠她搬入新房。   也是在这时,赵女士才得知,这套房子就是个大麻烦,想要搬入新房,困难还远远不止这些。   原来,这套房子,原房主把它一房多卖了。   在2014年,原房主先将这套房子卖给了高某,从2014年开始,这套房子就已经不属于原房主的。   偏偏原房主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还能把这套房子抵押给他人,这才导致房子被拍卖了。   房子这才来到了赵女士手中,由于高某是真金白银买下这套房子,让他拱手相让房子,他也不乐意,他也是花了几十万买下的。   现在是原房主的原因,导致房子被拍卖,跟高某可没有什么关系,高某当然不愿意搬出去,他都已经住了几年了。   更让赵女士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她2021年拍下这套房子,原房主在2022年又将房子卖给了另外一个人,这下她要房子更加难了。   一个房子卖给两个人,赵女士又拍的这套房子,这套房子已经是一房多卖了。   更离谱的是,后来赵女士才知道她拍下这套房子,被弄错了产权,房子的产权都不是她的,这太让她感到不可思议了。   原房主的一房多卖,住户的阻挠,弄错的产权,导致赵女士一家迟迟未得搬入新房。   钱要不回来,这43万就打了水漂,房子又住不进去,赵女士真的是肠子都悔青了。   当初想占个便宜,捡个漏,结果吃了大亏,惹了大麻烦,现在她只想解决这个大麻烦,要不就是搬入新房,要不就是拿回自己的这43万。   遇到一房多卖,还遇到弄错产权的双重困境,赵女士很焦虑,想要拿回自己的43万或者住入新房,赵女士只能进行维权。   对于赵女士来说,她是通过拍卖得到这套房子的,多了一层司法保障。   《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和《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在法院的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时,房产的所有权就依法转移给了赵女士,就算是弄错了产权登记,这套房子也依然属于赵女士的。   在这种情况下,她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他们强制执行,把房子腾退给赵女士,并且协助办理过户。   如果拿不到房,她可以主张国家赔偿。   《法院关于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2条规定,法院如果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或违法将执行款物,交付给其他当事人,属于错误执行,可以根据相关的裁定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除此之外,原房主一房多卖,这是违约行为。   《民法典》第57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其他买房者可以起诉原房主要求解除合同。   那么对于此事,你认为该怎么办呢?来源:大风新闻 2026.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