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官宣:4万辆!5月1日起投放 为优化交通出行结构、维护城市良好秩序,近日,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哈尔滨市规范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该《意见》已开始实施。《意见》适用于哈尔滨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工作。松北区、平房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等5区及其他9县(市)参照本《意见》执行,由属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共享单车引入运营和规范管理。根据哈尔滨市城市交通路网结构、人口出行习惯、公共空间实际承载能力和城市慢行交通系统配套设施建设情况,核定哈尔滨市共享单车投放4万辆。经申请具备运营服务条件的企业,平均分配总量配额。同时,哈尔滨市共享单车总量设置根据市场需求,结合各阶段考核评价情况,实施总量调控、动态调节机制,确定增减份额。结合哈尔滨市情实际和季节特点,哈尔滨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为投放期,并在投放期内完成车辆回收存储,其他时间共享单车不准投放。 来源 | 龙视新闻联播审核 | 于佳 责编 | 武智勇轮值审核 | 周翀 编辑 | 闫鸿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