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度,一女子在跟男友交往期间,女子生病了意识不清楚,男友竟然强行想要亲密。女子当时表示了抗拒,但是男子却给了她一巴掌,之后就强行得逞了。事后,女子感到非常委屈,因为整个过程带给自己很不好的体验,后来越想越难受,竟然因此患上了抑郁症。女子提出分手,并且把男友给上诉了,要求他赔偿自己经济损失7万元。 (本案例参考来源:零度时评) 这种男友,在女友生病期间都不放过,人家还是个研究生,也被这么霍霍了。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女生可以走刑事案件,控告男友侵犯,之后再走民事索赔流程。我们先来看看案件的详细经过。 王女士念大学期间,读研究生,遇到一位还不错的男生于某,两个人就谈起了恋爱。 确定为恋人关系之后,二人就开始正式相处。也时不时会因为生活琐事争吵,而且于某对王女士的关心也不大够。 正因如此,王女士经常会重审二人的关系,是否还适合继续交往下去。但是和好之后,于某对王某又还不错。 这段恋爱关系,反反复复,总是让王女士感到又爱、又恨。 直到事发那一天,王女士生病了,她的意识模糊,也不能自主行走,躺在床上还需要人照顾。 谁知道,男友于某不仅对自己不关心,甚至还趁机想要侵犯她。 当天生病,王女士头脑发昏,甚至还吐血了,情况很不好。看到男友想要亲密,王女士反抗了,谁知道,还挨了对方一巴掌,并且强行完成了亲密的行为。 整个过程,王女士是非常不情愿的,每每想到这一次遭遇,王女士内心都感到很委屈、更多的是恐惧。 当然,事发之后王女士也没有及时报个警,而是自己默默承受这一切,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可惜的是,情况越来越严重,还开始出现了精神恍惚的情况,只要想到于某对自己的侵犯,王女士就会又不好的举动,比如自己伤害自己。 后来实在是忍受不了了,王女士只能去医院接受治疗,当时确诊的是抑郁症。 王女士认为,她的抑郁症是跟男友强行侵犯有关系的,因此,她准备找男友于某索赔。 在协商的过程中,于某又再次伤害了她,甚至还猥亵她,自此之后,王女士就更加的心情不舒服、整个人更加抑郁了。 王女士认为:如果想要按照自己的方式去索赔,可能无法达到目的,于是,就先上诉,要求于某赔偿自己经济损失。 之后,她也立刻去报了案,控告于某侵犯她。 上诉之后,案件就开始受理,王女士要求于某赔偿自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费,合计7万多。 一审之后,认定王女士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她的抑郁症跟男友于某有关系。 相关部门给的建议也是,案件的审理,都是先走刑事追责,之后再走民事赔偿。 由于证据不足,相关部门驳回了王女士的全部诉请。 另外,工作人员也建议:让王女士去把证据补全,然后走刑事追责,等到于某确定犯罪、被处以刑事判刑之后,她可以继续索赔。 而王女士已经报了警,控告男友侵犯、猥亵自己,她是否可以维权成功呢? 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女子在生病期间,被男友强行去发生了关系,则可以控告男子犯有侵犯罪。 后期还存在强行猥亵的行为,女子也可以依法追究男子的刑事责任,数罪并罚,男子可能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237条规定,侵犯罪的核心就在于,是否违背了妇女意志。如果存在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行侵犯的,行为人会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即便双方是情侣关系,哪怕是夫妻关系,只要实施侵犯的时候,女方因为疾病没法反抗、不能真实的表达意愿,而男方强行亲密,就构成犯罪。 这类案例,之前有参考判刑依据。一位女子在哮喘发作的时候,男友强行侵犯,最后被判处了有期徒刑3年。 所以说,即便是情侣,可以合理亲密,但是也不能成为侵犯行为的豁免理由,法律保护每一个人的自主权。 再说说后期男子还进行了猥亵,即便情节不严重,尚且不能构成犯罪,也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以10-15日的行政拘留。 女生确实被侵犯了,也确实造成了心理压力,她想要维权,想要捍卫自己的尊严和权益。 而这个时候,法律会站在受害的女性一方,勇敢维权,一定可以得到回报。 对此,你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