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狠了!”上海,36岁离异并带着一个女儿的房产女销售,因搭顺风车认识一名23岁刚退伍不久的小伙,得知小伙还是个拆迁户后与对方闪婚。随后,女子表示自己女儿想上更好的学校,就需要把自己户口迁到小伙家中,最好能在房产中占点份额。小伙也没多想,劝父母把房子过户给自己后,在变更房产登记时,为了表决心,一冲动把价值千万的房产99%的份额全部登记在女子名下。谁料,女子与小伙同居没多久,又认为与小伙不合适,转头与小伙分居、提出离婚并要求按照比例分割走99%的房产。小伙顿时傻眼! 2018年3月,上海一名36岁的女子李琳,离异后带着一个女儿,从事房产销售工作,平时会搭顺风车出行,就是在搭顺风车的时候,认识了23岁的小伙刘亮。 刘亮刚退伍不久,之后在证券公司做销售,还没结过婚,性格比较单纯,没什么社会阅历。 两人认识之后,李琳很快就得知刘亮是拆迁户,家里有两套拆迁房,其中一套大的价值近千万,一直由刘亮和他的父母一起居住,房产登记在三个人名下。 刘亮的父母就是普通职工,收入不高,这两套拆迁房是家里的主要财产,小的那套对外出租,用来补贴家用。 李琳得知这些情况后,就主动向刘亮示好,两人认识还不到一个月,就确立了恋爱关系,从初次相遇到登记结婚,也才不过10个月,期间双方的父母都没有见过面,也没有举办婚礼,属于典型的闪婚。 没过多久,李琳就对刘亮说,自己的女儿想上更好的学校,而要上这样的学校,就需要把她自己的户口迁到刘亮家里,这样能给孩子一个保障。 刘亮那时候是真心喜欢李琳,对她的女儿也很疼爱,根本没多想,就觉得李琳的要求合情合理,一心想满足她。 刘亮知道家里的千万房产登记在自己和父母名下,要给李琳加份额,就得先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于是他就去劝说父母,一开始父母并不同意,觉得这套房子是家里的根基,不能轻易过户。 刘亮就找了个理由,说将来继承房产可能要交遗产税,现在过户到他名下,以后能省不少事,父母拗不过他,最终还是同意了。 2019年7月13日,刘亮的父母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签署了赠与合同,把这套千万房产的全部份额都赠与了刘亮,完成了过户手续。 过户完成才四天,刘亮就带着李琳再次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准备给李琳加房产份额。 当时工作人员问他们想登记多少份额,刘亮一时冲动,为了向李琳表忠心,也没和父母商量,更没考虑后果,就决定把房产99%的份额登记在李琳名下,自己只保留1%。 2019年底,两人终于在外租了房子,开始正式共同生活,但这段仓促开始的婚姻,并没有维持太久。仅仅共同生活了六个月,李琳就以两人性格不合、不合适为由,搬出去和刘亮分居了。 分居三个月后,李琳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当时刘亮还不同意,觉得两人还有挽回的余地,再加上双方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法院判决不予离婚。 一年之后,李琳再次起诉离婚,态度非常坚决,没有丝毫挽回的意思。刘亮看着李琳的态度,也知道这段婚姻已经无法挽回,最终同意调解离婚,两人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让人没想到的是,两次离婚诉讼中,李琳自始至终都没有提过财产分割的事,直到离婚后不到半年,她才第三次将刘亮诉至法院,拿出那本写着自己占99%份额的房产证,要求按照登记的比例,分割走这套价值千万房产的99%。 直到这时,刘亮才彻底傻眼了,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从一开始就落入了李琳的圈套。 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一时冲动表忠心,把父母一辈子的心血换来的房产,99%都登记给了李琳,结果两人没在一起多久,李琳就翻脸要离婚分房,而且一分都不肯少。 刘亮的父母得知消息后,更是急得不行,这套房子是他们的养老依靠,要是真被李琳分走99%,他们就可能无家可归。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房产证上都明确写了李琳占99%,法院就应该按照这个比例判决。但实际上,法院审理的时候,并没有机械地按照房产证上的份额来判。 法官发现,这个案子很反常,李琳离婚时不提财产,离婚后才单独起诉,明显是刻意规避,就是想先快速解除婚姻,再回头要房产。 另外,两人虽然婚姻持续了三年多,但实际共同生活只有六个月,闪婚闪离,没有婚礼,没有共同子女,李琳明明知道房产的来源,却不提醒刘亮慎重,也不跟刘亮父母沟通。 而刘亮把99%份额给李琳,是基于想和她长久过日子的期待,属于有目的的赠与,现在婚姻没了,赠与的目的也落了空。要是真按99%分割,对刘亮和他的父母太不公平,也违背了公序良俗,相当于借婚姻索取巨额财物。 最终,长宁法院一审判决,这套房产归刘亮所有,刘亮需要向李琳支付50万元的房屋折价款,这其中包括李琳办理房产变更时缴纳的11.9万余元税费,以及两人共同生活六个月的相关费用,李琳则需要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李琳不服这个判决,提起了上诉,2025年3月3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琳的算计最终落了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