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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副院长与原告同行同吃同拜佛县法院副院长办案期间与原告同行同吃同烧香拜佛?被

县法院副院长与原告同行同吃同拜佛

县法院副院长办案期间与原告同行同吃同烧香拜佛?被告:启动惩戒但没结果;涉事法官:你找单位了解。

近日,网传一份名为河北省磁县法院出具的《关于提请对胡某法官启动惩戒程序的请示》,其中提及,法官胡某在办理一起民事案件时,与原告同行、同吃、同烧香拜佛,接受宴请,存在基本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行为。此事引发关注后,华商报大风新闻辗转联系到当事法官胡某、投诉人李某,以及磁县法院等,试图对此事进行还原。

据裁判文书网,文件中提及的案件系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李某败诉,被判赔90万元,李某不服向邯郸中院提起上诉。2023年11月,李某开始举报胡某,他称理由系“枉法裁判”,“他判我输后,我的案子在2025年启动了再审,并于12月份前后撤销了原先判决,目前是重审阶段,还没有结果。”

“网络发帖举报是迫不得已。”李某说,他认为,磁县法院出具该文件后,并没有向邯郸中院提交。“本来不想发到网上,结果胡某又告我敲诈勒索,警方对我作出了刑事拘留决定,拘留了我3天。”“前两天,我去找警方,警方说我的案件已经终止调查了。”

3月2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辗转联系到磁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某。他反复说,“我不知道这件事,你通过组织询问,行吗?”磁县法院领导、相关科室未回应。

看看,拜佛是他的事儿。错案是组织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