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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67岁的大爷,闯红灯,3分钟,被撞3次,全身多处骨折,事情发生后,大爷

辽宁大连,67岁的大爷,闯红灯,3分钟,被撞3次,全身多处骨折,事情发生后,大爷已经花了将近7万,女儿说,老人闯红灯确实有错,他们不想讹人,但是希望各方能够承担起该承担的责任。   太惊人了,67岁,一个老人,第1次被撞了,还能爬起来,继续往前走,第2次才被撞飞,第3次,才被压到下半身,可他还能躺在医院,保住命了。   说起自己的父亲,潘女士真是又心疼又无奈,三分钟被撞三次的这个人,正是她的父亲。   当时,大爷骑车过马路,明明看着红灯亮了,他还要义无反顾地开车冲进车流中。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交通规则,这是大家都要遵守的,这是一个小孩都懂的道理。   当时路人的红灯亮了,应该停止行驶或者停止过马路,车辆的绿灯亮了,当然就可以继续往前行驶。   如果大家遵守交通规则,一切都和谐。   偏偏这时,当车辆启动,开始往前行驶时,潘女士的父亲,开着他的车直接冲入车流中。   开始的时候,几辆车避开了,但还是有一辆车撞到了老人。   这一次被撞,老人似乎没有受伤,他爬起来之后,继续起身骑车前行。   当时的车那么多,车辆行驶的绿灯已经亮了好一会儿, 司机们都没有顾虑地开车前行。   老人骑车在车流中,好多前行的车辆,有的车辆会开得快一些。   不偏不巧,第2辆车,车速稍微快了一些,他直接把老人给撞飞了,老人车辆的零件散落一地,老人被撞倒在地上。   悲剧发生了,还没等大家处理好悲剧,这时又有一辆车的,等他发觉前方有情况时,他已经来不及了,直接就朝老人压了过去。   这一次老人的下半身,被第3辆车给压住了,老人的悲剧更加可悲了。   短短三分钟,被撞了三次,老人再硬的骨头,也扛不住这三次的连环撞。   三次被撞,老人当时就动弹不得,全身都疼,他全身多处骨折,多处受伤,不疼才怪呢!   事情发生之后,潘女士赶到医院,看着躺在病床上的父亲,一个倔强的老头,因为闯红灯,三次被撞,现在只能可怜地躺在床上,承受着浑身的疼痛。   她真的很无奈,又很心疼,或许潘女士平常时也不止一次地跟老人说过,不能闯红灯。   现在老人因为闯红灯,躺进了医院,作为女儿,她真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事情已经发生了,潘女士只能照顾好父亲,让父亲得到更好的治疗。   可是他们家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家庭,老人受伤住进医院已经花了将近7万元,这是一笔沉重的负担,老人还要继续治疗,这都是一大笔开支,潘女士一家难以承担。   潘女士说,他们不想讹人,发生这样的事,她的父亲已经为自己的错承担了责任,她也很清楚,父亲闯红灯有错在先,才被三辆车连撞,这是父亲种下的因,他要吃下的果,不能怪别人。   但是她的父亲后续还要一大笔费用,如果这三个车主,都没有站出来,承担起自己该承担的责任,潘女士家压力很大。   现在她只希望各方都能够站出来,承担起自己该承担的责任。   潘女士的目的很明确,她的父亲受伤了,他们不会以此要求三个车主高额赔偿,但是她父亲的医药费,她希望这三个车主能够分担。   可是潘女士的父亲闯红灯在先,这三个车主是否需要全部承担起责任?   潘女士的父亲闯红灯,这是违反交通规则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应当走人行横道,并按信号灯指示通行。   未确认安全,横过道路时未尽到注意义务,未在确认安全后通过,是要承担后果的。   这件事由潘女士父亲的过错所引起的,潘女士的父亲应当为此事承担起主要责任。   至于那三个车主,他们并没有违反交通规则,这种情况下就算要承担责任,也只是承担次要责任。   至于如何承担责任,则要取决于他们是否有过错,如果他们,在当时存在超速或者分心,那么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但是如果他们没有超速,也没有酒驾,更没有分心驾驶,并且已经尽到观察的义务,是老人自己撞过来的,那么车主可以认定为无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法院通常仍会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赔付限额内,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   如果是车主被判定为无责,那么需要承担的赔偿,只是小部分赔偿。   那么你认为这三个车主需要承担起责任吗?来源:红星新闻 2026.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