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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狠了!”上海,36岁离异并带着一个女儿的房产女销售,因搭顺风车认识一名23岁

“太狠了!”上海,36岁离异并带着一个女儿的房产女销售,因搭顺风车认识一名23岁刚退伍不久的小伙,得知小伙还是个拆迁户后与对方闪婚。随后,女子表示自己女儿想上更好的学校,就需要把自己户口迁到小伙家中,最好能在房产中占点份额。小伙也没多想,劝父母把房子过户给自己后,在变更房产登记时,为了表决心,一冲动把价值千万的房产99%的份额全部登记在女子名下。谁料,女子与小伙同居没多久,又认为与小伙不合适,转头与小伙分居、提出离婚并要求按照比例分割走99%的房产。小伙顿时傻眼!   2018年春天,上海一场普通的顺风车行程,让36岁的房产女销售李琳和23岁刚退伍的小伙刘亮扯上了关系。李琳离异带着个女儿,在房产行业摸爬多年,社会经验老道;刘亮刚脱下军装没多久,心思单纯,家里因为老宅拆迁,握着两套房子,算是实打实的拆迁户。 谁能想到,这场偶然的相遇,最后会变成一场围绕千万房产的闹剧。 两人搭车认识后,才一个月就处上了对象,没过10个月就领证结婚了,连双方父母都没见过面,婚礼也没办,典型的闪婚。婚后好一阵子,两人还各自住在自己家,压根没一起生活。   这套引发争端的房子,是刘亮父母一辈子的心血,当年老宅拆迁分来的,价值近千万,一开始登记在刘亮和父母三人名下,是全家唯一的住处。 婚后没多久,李琳就跟刘亮说,自己女儿想上更好的学校,得把户口迁到刘家,还暗示最好能在房产上占点份额,这样办手续更方便。 刘亮当时是真心喜欢李琳,连带着对她女儿也疼惜,没多想就信了。他转头就去劝父母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父母一开始坚决不同意,刘亮又编了个“将来继承要交遗产税”的理由,硬是说动了年迈的父母。 2019年7月,刘亮父母签下赠与合同,把房子全转到了儿子名下,可他们万万没想到,才过了四天,刘亮就瞒着他们,跟李琳一起去了不动产登记中心,脑子一热就把99%的房产份额登记给了李琳,自己只留了1%,说是为了“表忠心”,连个正式的书面约定都没有。   可这份“忠心”没换来长久的婚姻,2019年底两人好不容易在外租了房开始同居,才过了半年就闹起了分居。 更让人看不懂的是,李琳两次起诉离婚,压根没提财产分割的事,等离婚手续一办完,立马第三次把刘亮告上法院,手里攥着写有99%份额的房产证,要求按登记比例分走这套千万房产。 刘亮这才傻了眼,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掏心掏肺的付出,换来的是这样的结果。   说句实在的,这事儿里李琳的心思也太明显了,根本就是冲着房子来的,哪里有半点真心想过日子的样子。她比刘亮大13岁,又做着房产相关的工作,怎么会不懂房产登记的重要性?从一开始以女儿上学为借口要户口、要房产份额,到催着刘亮过户、瞒着他父母变更产权比例,再到离婚时刻意回避财产问题,离婚后立马翻脸要房产,每一步都算计得明明白白。她就是利用了刘亮刚退伍、社会经验不足、对感情单纯执着的弱点,把婚姻当成了攫取财富的工具,这种行为也太让人不齿了。   刘亮这边也实在糊涂,年轻人谈恋爱冲动可以理解,但涉及到千万房产这种大额财产,怎么能脑子一热就做决定?父母辛苦一辈子换来的拆迁房,他一句“表忠心”就把99%的份额给了刚结婚没多久的妻子,连跟父母商量都没有,这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任,更是对父母的不尊重。他以为只要真心付出就能换来对等的感情,却没看清有些人的婚姻里根本没有感情,只有赤裸裸的利益算计。   好在法律是公平的,没让这种钻空子的行为得逞。法院审理的时候说得很清楚,房子是刘亮父母拆迁来的,李琳从头到尾没出过一点力、没花过一分钱,要是真让她拿走99%,那刘亮的父母晚年都可能无家可归,这也太不公平了。 而且两人虽然结婚三年多,但实际一起生活才半年,没办婚礼、没共同孩子,这么短的婚姻就要分走近千万房产,明显不符合情理。夫妻之间送房子跟普通买卖不一样,那是建立在想长久过日子的基础上的,不是单纯的赠与,不能只看房产证上的名字就定归属。 2025年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也明确说了,婚姻存续时间短,赠与方没过错的,房子可以归赠与方,再根据实际情况给对方适当补偿。 所以法院最后判房子归刘亮,让他给李琳50万补偿,既考虑了李琳之前交的税费和所谓的信赖损失,也没让刘亮吃大亏,这个结果真是大快人心。 婚姻不是交易,财产更不能成为算计的筹码。希望所有人都能记住这个教训,结婚是为了找个伴好好过日子,不是为了侵占别人的财产。 那些想靠着婚姻不劳而获的人,也该醒醒了,法律不会纵容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公道自在人心,耍小聪明最后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