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雨天河边洗拖把坠河身亡,到底谁该负这个责任? 2024年十月一名老人刘某雨天在河边洗拖把时,坠河被人救起时抢救无效身亡。随后老人家属将管理老人所坠河流的相关单位以及街道告上法庭并索赔91余元。 一审法院驳回了老人家属的诉讼请求,法院的理由很清醒,河道是行洪排涝的地方,不是经营性场所,没有义务处处装防护栏,全天候看守,老人是民事行为能力人,雨天湿滑河边危险,本该自己格外小心,悲剧让人惋惜,但责任不能无限兜底。但老人刘某的家属认为,案发河道临近居民的生活区域和通行道路,对于居民正常生活和出行构成了危险,管理部门有负责警示义务和管理者责任,随后老人刘某的家属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老人刘某家属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真的是奇葩呀,在路上摔倒了告路,在台阶上磕到了告台阶,在河边洗东西溺亡告河,那是不是冬天冻死了还要告太阳温度低?吃饭被噎死了要告卖大米的?人呢为了钱啥理由都能想的出来,你告河难道是告河神,现在碰瓷的已经成了一种讹人产业链了。有这样一条神评论,有枣没枣,先打一杆子,万一能打下来呢,能打下来不就是赢了。 说实话讹诈产业链真的不是一个好现象,让每个人都会小心翼翼的生活,生怕有一天自己也被别人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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