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兼职送外卖,学校要处分?”重庆一大学生校内跑腿,却收到违纪告知书!校方最新回应来了 来源:现代快报 大一学生小林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勤工俭学在校内送个外卖,竟然收到了学校的“违纪处分告知书”。更让她困惑的是,校规里压根没写明“不许送外卖”。这件事被曝光后,迅速引发了网友热议:大学里的贫困生,到底能不能靠自己双手赚生活费? 一、事件回顾:送个外卖,怎么就违纪了? 小林是重庆工信职业学院的一名大一学生。从今年1月开始,她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内兼职送外卖。对她来说,这是一份难得的收入来源——既能补贴生活费,又不耽误上课。 可就在最近,她第二次被学校工作人员发现配送外卖。这一次,她收到了一份正式的“违纪处分拟处理意见告知书”,学校拟对她给予警告处分。 小林仔细查看了告知书里引用的校规条目,发现对应的是“违反其他学生公寓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但整条校规中,根本没有明确提到“配送外卖”属于禁止行为。 小林觉得委屈。她告诉记者,校内像她一样兼职送外卖的学生有十多个,其中不少是家庭困难的学生。对这些人来说,这份兼职不是“不务正业”,而是实实在在的生活来源。 二、法律分析:学校的处分权,有没有边界? 这件事看似是一起校园管理事件,但背后涉及几个值得深究的法律问题。 第一,校规能否随意“解释”? 高校有权制定校纪校规,对违纪学生进行处分。但这里的“违纪”,应当是明确规定的行为。如果校规里根本没有写明“禁止配送外卖”,学校仅凭一条模糊的“造成不良影响”就对学生作出处分,那这种处分是否合法、合理,就要打一个问号了。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如果处分依据的条款本身就不够明确,学生的行为又没有被明确禁止,那处分就缺少了合法基础。 第二,贫困生的勤工俭学权利,应当被保障。 小林提到,校内送外卖的学生中有不少是困境学生。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来说,勤工俭学是解决生活困难的重要途径。《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文件都明确鼓励高校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如果学校一边不提供足够助学岗位,一边又对学生的自发兼职横加干涉,甚至以“违纪”论处,那这样的管理方式,恐怕需要重新审视。 三、最新进展:处分中止,但问题还没完 事件曝光后,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了涉事学校。学校工作人员回应称,已经跟小林沟通过,目前处分流程已经中止,并没有实际对学生作出处罚。至于具体细节,校方表示暂时不便透露。 处分流程中止,对小林来说当然是好事。但这件事暴露出来的问题,并没有随着一个“中止”而彻底解决。 比如,那条被用来“套用”的模糊校规,是否还躺在学生手册里?那些同样在校内送外卖的其他学生,还会不会成为下一个“被处分”的对象?学校到底该如何平衡校园管理和学生合理权益? 这些问题,显然需要学校给出更明确的答案。 结语 小林的遭遇,让很多人想起了前些年类似的事情:大学生卖鱿鱼被处分、摆地摊被通报……每一次,都引发“学校手是不是伸得太长”的讨论。 学生勤工俭学,凭本事吃饭,不偷不抢,不耽误学业,这有什么错?如果学校的管理规定,变成了挡在贫困生面前的一堵墙,那这种规定,到底是在“育人”,还是在“堵人”? 最后想问问大家: 你觉得学校应不应该禁止学生在校内兼职送外卖?如果你是校领导,你会怎么处理这件事?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