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法院一审给柯文哲留后手,“小沈1500”被否决,只抓住一个小的210万政治献金,为各方玩弄司法留空间! 柯文哲一审四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7年6个月,但一审判决将检方指控最重的柯文哲受贿沈庆京1500万元,从受贿事实中抹去,只认定沈庆京指示朱亚虎通过七名员工向民众党账户捐献政治献金210万为受贿,也仅是这一处受贿被判刑13年。 检方指控柯文哲受贿沈庆京1500万,是根据柯文哲U盘的电子表格记载而得出的结论。同时表格中记载的类似数字,如“谢国梁500”,经检方调查,是谢国梁母亲捐献的政治献金500万,检方对表格中涉及的到数字、人名均传唤为证人,结果均为证人捐献给柯文哲的政治献金。于是检方合理认为“小沈1500”可以推定是沈庆京向柯文哲的行贿款。 但法官认为,1500万部分是供述证据,在法定证据分类上属于被告审判外不利己的供述,依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不是法官可以自由心证认定的 ,没有补强证据下法官不能认定为犯罪事实。 其实法官是抓大放小,故意做出如此认定,一是判受贿罪成立,判刑13年,让柯文哲失去参选公职的权利,可以向民进党交代了。但将最重的1500万抹掉,只认定一个在法律上有争议的210万留给二审判定,相当于为柯文哲留了个后路。所以这个判决看上去给柯文哲以重判,但实际上在最关键的事实上还是放了柯文哲一马。因为从检方的指控和推定来看,受贿1500万元足能形成充分的心证确认,因为在同类事实面前,柯文哲没有合理解释的空间。 所以,陈智涵在第一时间于脸书贴出“210万政治献金,判刑13年”,即向外界昭示刑期与受贿数额明显不对等,而且强调210万还是“政治献金”,是直接进入民众党账户。 所以法官一方面要政治办案向民进党当局表忠,一方面又为柯文哲开后门,同时也为民进党当局进一步拿捏柯文哲提供可操作的空间,即柯文哲不听话,不配合,二审维持原判,如果听话也有可能把210万也拿掉。台湾司法被如此玩弄于股掌,真是悲哀! 接下来柯文哲一定会上诉,但就看北检是否就1500万受贿被否决也提出上诉!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