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凉透了!”河南,一名男子上班时救火,保住2000多万的电脑设备。因为老婆送的衣服被烧坏,他想让公司赔一件,谁知负责人的话让他傻眼了,“这个和我们没关系!” 当事人是一家公司的老员工,在这里已经兢兢业业干了五年,平时工作踏实,从来没出过什么差错。那天下午,他像往常一样在自己的岗位上忙碌,突然闻到一股刺鼻的焦糊味,抬头一看,发现不远处的机房里正冒着滚滚浓烟,隐约还能看到火光。 他心里一下子就急了,因为他清楚,机房里存放着公司价值两千多万的电脑设备,要是火势蔓延开来,这些设备全都会被烧毁,公司的损失根本无法估量。 当时现场一片慌乱,不少同事都吓得往外面跑,没人敢主动上前救火。他没有多想,抄起身边的灭火器就冲进了烟雾缭绕的机房。 机房里能见度很低,烟雾呛得人喘不过气,他屏住呼吸,凭着平时对机房布局的熟悉,找到着火点后,立刻对准火苗喷射灭火剂。之后,其他同事也反应过来,跟着一起参与救火,大家齐心协力,整整忙活了半个多小时,终于把火完全扑灭了。 火灭之后,他才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被烧出了好几个窟窿,满身都是灰尘和灭火剂的痕迹,根本没法再穿了。 这件衣服对他来说意义不一般,是去年结婚纪念日,他老婆亲手送给他的礼物,平时他都舍不得穿,只有上班的时候才小心翼翼地穿着,没想到因为救火被烧坏了,他心里又心疼又无奈。 他想着,自己不顾个人安危,冲进火场救火,保住了公司两千多万的设备,避免了公司遭受巨大损失,就算公司不给他发奖金、不表扬他,至少也该赔偿他一件被烧坏的衣服吧。 于是,他收拾干净后,就小心翼翼地找到公司负责人,说明了情况,提出希望公司能赔偿他一件衣服,哪怕是和原来那件差不多价位、差不多款式的也行。 可他万万没想到,负责人听完他的话后,不仅没有丝毫感激,反而一脸不耐烦,直接开口说道:“这个和我们没关系!”这句话像一盆冷水,一下子浇在了他的心上,让他彻底傻眼了。 他愣在原地,半天说不出话来,心里又委屈又愤怒。他想不通,自己冒着危险救火,为公司挽回了这么大的损失,就因为一件衣服,公司竟然能说出这么冷漠的话。 他忍不住和负责人辩解,说自己是为了救公司的设备,才把衣服烧坏的,要是不救火,公司的损失就不是一件衣服能比的。 可负责人根本不听他的辩解,还说救火是他作为公司员工的本分,就算衣服烧坏了,也是他自己的事,公司没有义务赔偿。后来,这件事在公司里传开了,不少同事都替他抱不平,觉得公司做得太过分了。 他越想越心凉,自己在公司干了五年,兢兢业业,从来都是尽心尽力,没想到关键时候,自己为公司立了功,却连一点基本的认可和补偿都得不到。这件衣服虽然不值多少钱,但代表着公司对他付出的态度,公司的冷漠,让他彻底寒了心。 后来,他找了当地的记者,希望能得到一个公道,记者陪着他一起去公司找负责人理论,一开始还被公司的保安拦在了门口,不让进去。 直到记者拿出记者证,并且联系了公司高层施压,公司的经理才不情愿地出来见面。一开始,经理还在狡辩,说没法证明衣服是因为救火烧坏的,还坚持说救火是他的本分,公司没有赔偿义务。 直到记者提到相关的法律规定,说他这种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并不是法定的工作义务,公司作为受益人,理应赔偿他的合理损失,经理这才慌了神,态度也软了下来,最终同意赔偿他两千块钱,了结这件事。 虽然拿到了赔偿,但他心里还是不舒服,他觉得,如果不是记者在场,公司恐怕一分钱都不会给。这件事之后,他彻底对这家公司失去了信心,当即就递交了辞职信,离开了这家他奋斗了五年的公司。 其实说到底,他想要的从来都不是一件衣服或者几千块钱的赔偿,而是公司对他付出的认可和尊重。 从法律上来说,他作为公司员工,并没有法定的救火义务,发现火灾后,他只要及时报警就可以了,冲进火场救火完全是出于自愿,是见义勇为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法定义务,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还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所以他要求公司赔偿衣服,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这家公司的做法,不仅不合情,也不合理,更是伤了员工的心。员工是公司的根基,一个懂得尊重员工、珍惜员工付出的公司,才能留住人,才能走得长远。 而这家公司,面对员工的见义勇为,不仅不感恩,反而冷漠拒绝,这样的公司,就算暂时避免了损失,久而久之,也会失去员工的信任和支持,最终得不偿失。 他的离开,也是必然的,换做任何一个人,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会心凉透顶,选择离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