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人真可怕!”上海,一36岁女子离婚后带着女儿,在顺风车上认识23岁退伍男子,2人一个月后确定关系,10个月后领了结婚证。女子告诉男子,她女儿想读好学校,提出把女儿户口迁入男子家,最好在男子价值1000多万房产中占有份额。男子用“将来继承可能要交遗产税”为由,劝父母把房子赠予自己,然后把房子99%份额,转到女子名下。女子房子到手,立马起诉离婚,2次离婚都不提分割房产,等把婚离完了,第3次把男子告上法庭,索要房产。法院判决让人拍手叫好。 事情的主人公是一位36岁的女子,她之前已经离婚,带着一个女儿一起生活,平时会打顺风车出行,也正是在顺风车上,她认识了一位23岁的小伙子,这个小伙子刚退伍不久,社会经验还比较少,心思也单纯。 两人在车上聊得挺投缘,加了联系方式之后,就经常联系,一来二去就熟了。 小伙子觉得女子虽然比自己大13岁,但为人处世看起来很周到,对她很有好感;而女子也看出小伙子单纯好拿捏,还知道小伙子家有一套价值1000多万的房子,这套房子是小伙子父母一辈子省吃俭用,加上老宅拆迁换来的,是老两口唯一的养老依靠。 两人认识才一个月,就确定了恋爱关系,感情发展得特别快,短短10个月就领了结婚证,连婚礼都没办,领证之后也没立马一起生活,还是各住各的,现在看来,从一开始这就不是一场正常的婚姻。 领证之后没多久,女子就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她找到小伙子,说自己的女儿想读好学校,可是好学校对户口有要求,得把女儿的户口迁到小伙子家,而且最好能在小伙子家的房产里占有一定份额,这样女儿上学的事才能更有保障。 小伙子年纪轻,没经历过感情里的套路,满心都是对女子的喜欢,也真心想帮她和她的女儿,根本没多想就答应了。 可这套房子是小伙子父母的,小伙子说了也不算,于是他就想了个办法,跟父母说,将来他们老了,房子留给自己继承,可能还要交遗产税,不如现在就把房子赠予自己,这样既能省一笔钱,也能方便以后办事。 小伙子的父母一心为儿子着想,没多想其中的门道,稀里糊涂就答应了,签了赠与合同,把这套价值1000多万的房子全额过户到了小伙子名下。 房子过户到小伙子名下才四天,他就按照女子的要求,带着女子去了不动产登记中心,把房子99%的份额转到了女子名下,自己只留了1%。 他当时只是想着表忠心,觉得只要两人好好过日子,房子谁占多少份额都一样,根本没考虑过后果,也没跟自己的父母商量这件事,直到后来父母才知道房子的份额被转走了,急得团团转。 女子拿到房产份额之后,就不再掩饰自己的真实目的,没过多久就开始找小伙子的茬,两人矛盾越来越多,紧接着她就提起了离婚诉讼。 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小伙子还不愿意,觉得两人还有感情,法院也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就驳回了女子的诉讼请求。 可女子并没有放弃,没过多久就第二次起诉离婚,这一次她态度特别坚决,而且故意不提房产分割的事,主动放弃了财产分割的要求,只想快速和小伙子解除婚姻关系。 小伙子见女子心意已决,也知道这段婚姻没法挽回了,就同意了离婚,两人很快就通过调解办理了离婚手续。 很多人都不明白,女子费尽心机拿到房产份额,为什么离婚的时候不提分割房产,其实这正是她的精明之处,她故意规避了法院在离婚案件中,对房产来源、双方贡献度的实质性审查,等离婚手续彻底办完,婚姻关系正式解除,她再单独起诉,这样就可以凭借房产证上99%的份额,名正言顺地索要房产,看似更有胜算。 果然,离婚后没多久,女子就第三次把小伙子告上了法庭,拿出房产证,要求按照登记的份额分割房产,也就是要拿走这套1000多万房产的99%,这一下小伙子和他的父母才彻底明白,自己从头到尾都被女子算计了。 法院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也觉得事情很反常,正常夫妻离婚,都会在离婚时一并处理财产分割,很少有人会在离婚后单独起诉索要财产,而且这套房子是小伙子父母的拆迁所得,女子一分钱都没出资,女子对对这套房产没有任何贡献。 法院认为,虽然房产证上写着女子占99%的份额,但这不能作为分割房产的唯一依据。小伙子当初把房产份额转给女子,是基于想和她长久过日子的想法,属于附有目的的赠与,现在两人闪婚闪离,赠与的目的已经落空了。 而且两人没有就房产份额签订书面约定,小伙子当初的决定只是一时冲动,不是双方深思熟虑后的结果,不能算数。 最终,法院判决这套房产归小伙子所有,小伙子只需支付女子50万元作为补偿,女子需要配合办理房产产权变更手续,把自己的份额退回来。 女子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可当时相关的司法解释已经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短、给予方无过错的,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给予方所有,仅需适当补偿另一方,所以二审法院驳回了女子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这个判决出来之后,很多人都拍手叫好,因为它没有让投机取巧、借婚姻谋取财产的人得逞,也保护了小伙子和他父母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