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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不知廉耻!”陕西,女子出轨被丈夫捉奸在床,谁曾想当众被打了几耳光的女子,竟

“简直不知廉耻!”陕西,女子出轨被丈夫捉奸在床,谁曾想当众被打了几耳光的女子,竟趁人不注意冲出房间从3楼阳台跳下,致10级伤残。事后,女子先是控告丈夫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未果后,又一纸诉状将丈夫等人告上法庭,索赔39万余元,法院这样判! 一对夫妻,丈夫叫金某,妻子叫雷某,两人结婚后,雷某背着金某出轨,和一个陌生男子郝某有不正当关系,还经常在雷某租住的房子里私会,金某一开始没发现,后来慢慢觉得雷某不对劲,经常晚归,手机也不离手,还刻意回避自己,就开始留意雷某的行踪。 有一天晚上,金某确认雷某在她租住的房子里,而且怀疑她和别人在一起,就赶紧叫上3个亲友,一起去了那间出租屋。 到了门口,金某敲门,里面没人回应,他越想越生气,就用砖块砸开了窗户玻璃,翻进房间后打开了房门,让另外3个亲友也进了屋。 一进门,金某就看到雷某和郝某都衣衫不整,一下子就怒火中烧,上前就给了雷某几耳光,又打了郝某几拳,之后让两个亲友把郝某控制住,拉到卫生间里,打算报警处理。 当时场面比较混乱,雷某的脚被刚才砸破的玻璃划伤了,金某看到后,还让人去楼下买创可贴,谁也没料到,就在这段时间里,雷某趁所有人不注意,突然冲出房间,从3楼的阳台跳了下去。 金某等人发现后赶紧报警,同时把雷某送到医院抢救,雷某伤势很重,后来经专业鉴定,雷某全身多处骨折,构成了10级伤残。 事情发生后,警方很快介入调查,经过核实,对金某和参与控制郝某的两个亲友,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但雷某不服气,觉得这个处罚太轻了,她认为金某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先是向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结果复议结果还是维持原判,没有改变处罚。 之后,雷某又向警方控告金某等人构成故意伤害罪,警方经过详细调查,认为金某虽然打了雷某几耳光,但情节比较轻微,没有达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就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 雷某还是不认可,又转而控告金某等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认为他们未经自己允许,破窗闯入自己的出租屋,侵犯了自己的居住权。 但当地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雷某控告的非法侵入住宅罪证据不足,就对金某等人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也就是说,金某等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接连两次控告都没有成功,雷某不甘心,就一纸诉状,把金某和另外3个亲友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赔偿自己的损失,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在内,一共索赔39万余元。 一审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仔细审理,结合案件的全部事实,作出了判决。 法院认为,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因为自己的过错,侵害了别人的民事权益,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被侵权人自己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就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金某未经雷某许可,指使3个亲友在晚上强行闯入雷某居住的出租屋,还和雷某、郝某发生了激烈的肢体冲突,让雷某在心理上受到了极大的创伤,这也是导致雷某跳楼受伤的一个诱因,所以金某等4人对雷某的人身损害后果,都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但法院同时认为,雷某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清楚地知道从3楼阳台跳下去会有什么样的严重后果,却还是故意这么做,她自己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经过核算,雷某的各项损失确实是39万余元,所以判决金某赔偿雷某7.8万余元,另外3个亲友各自赔偿雷某1.9万余元。 一审判决下来后,金某和另外3个亲友都不服,提起了上诉。 金某认为,自己和雷某当时还是夫妻,雷某起诉自己侵权,法院根本不应该受理;而且一审法院故意回避了雷某出轨的事实,这间出租屋是自己同意租赁的,房租也是自己交的,自己对房屋有共同居住权; 当时自己破窗进入,是为了取孩子的保险手续,属于紧急避险,行为是合法的;自己只是轻微打了雷某几耳光,从打耳光到雷某跳楼,中间有半个小时,雷某当时没有任何异常,跳楼是所有人都没预料到的,和自己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 另外3个亲友也辩称,自己是被金某叫来作证的,没有动手打人,也没有任何过错,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没有错误,适用法律也正确,金某等人未经许可,夜晚强行闯入雷某的出租屋,发生肢体冲突,确实对雷某造成了心理创伤,存在一定过错; 而雷某自己跳楼,是导致自身受伤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所以二审法院驳回了金某等4人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 其实这件事里,没有真正的赢家,雷某因为出轨,不仅破坏了自己的家庭,还让自己落下了10级伤残,承担了大部分损失;金某因为一时冲动,打了人、闯了屋,不仅受到了行政处罚,还要承担赔偿责任,亲友也被牵连其中。 说到底,遇到婚姻矛盾,不管是哪一方有错,都应该冷静处理,通过合法的方式解决,冲动行事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最终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