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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白嫖了。”上海,一女子与男领导,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后为了生下“儿子,两人选

“被白嫖了。”上海,一女子与男领导,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后为了生下“儿子,两人选择代孕。不料,多年之后男领导竟要跟女子分手,并且称,孩子是跟第三人所生,跟女子没有半分血缘关系。这下钱没了,孩子也没了,女子一怒之下将领导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定她和孩子的母子关系,法院最后的判决令人意外。 上海,一名女子和她的男领导,两人没有登记结婚,却长期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周围人也都以为他们是真正的夫妻。 男领导思想比较传统,一直想要个儿子传宗接代,这个想法他跟女子提过很多次,女子当时跟他感情很好,又因为对方是自己的领导,便一直顺着他的意思。 两人商量着要生个儿子,可尝试了一段时间,始终没能如愿,后来就动了代孕的心思。 他们都知道代孕可能不合法,但为了能有个儿子,还是不管不顾,一起找了代孕中介,签订了代孕协议,约定由男领导提供精子,中介安排代孕母亲,等到孩子顺利出生,他们就要支付给中介75万元的费用。 女子当时也拿出了自己的钱,一起凑了代孕的费用,她想着,只要孩子生下来,两人一起抚养,就算没有结婚证,也是真正的一家人,孩子也会认她当妈妈。 代孕的过程很隐蔽,中介找好了代孕母亲,通过试管婴儿技术,用男领导的精子和其他人的卵子培育出胚胎,植入了代孕母亲体内。 十月怀胎后,代孕母亲顺利生下了一个男孩,也就是两人一直想要的儿子。 孩子出生后,按照规定,出生医学证明上必须填写母亲信息,男领导就和女子商量,把女子的名字填在了母亲一栏,这样一来,从表面上看,女子就是孩子的亲生母亲。 之后的几年,女子一直在家全心全意照顾这个孩子,把所有的精力和钱都花在了孩子身上,她真心把孩子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每天洗衣做饭、接送照顾,从来没有怀疑过孩子的身世。 男领导也经常来看望孩子和女子,依旧以夫妻的名义和她相处,女子一直以为,他们会就这样一直过下去,等以后合适了就去领结婚证,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可没想到,过了几年,男领导的态度突然变了,他开始很少来看望女子和孩子,对女子也越来越冷淡,最后干脆直接提出要和女子分手。 女子彻底懵了,她问男领导为什么,男领导却说出了一句让她崩溃的话,说这个孩子根本不是和她有关系的,是他和第三人所生,和她没有半分血缘关系,让她不要再纠缠,也不要再想着孩子。 女子这才恍然大悟,自己这几年的付出全都白费了,不仅花光了自己的钱,全身心照顾孩子,到最后,孩子不是自己的,男领导也要抛弃自己,相当于被白白欺骗、利用了一场。 她越想越生气,觉得自己太冤了,于是一怒之下,把男领导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确认她和孩子的母子关系,哪怕没有血缘,她也照顾了孩子好几年,理应是孩子的妈妈。 法院受理了这个案子,审理的时候,调取了两人签订的代孕协议、医院的孕产记录、还有相关的司法鉴定报告。 首先,法院明确,我国法律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不管是有偿代孕还是无偿代孕,都是违法的,他们两人和中介签订的代孕协议,因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然后,法院查明,孩子是通过代孕出生的,男领导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但女子既不是孩子的生物学母亲,也不是代孕母亲。 医院的孕产记录显示,当时分娩孩子的产妇信息,和女子的血型、身高、生育史都对不上,虽然出生医学证明上填了女子的名字,但那是两人私下协商的,并不是真实情况。 女子虽然提供了很多和孩子在一起的生活照片,证明自己照顾过孩子,但这并不能改变代孕违法的事实,也不能因此就认定她和孩子有母子关系。 很多人都以为,女子照顾了孩子好几年,就算没有血缘,法院也会认可她的付出,确认母子关系,可最后的判决却令人意外, 法院一审判决,女子和孩子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驳回了女子的诉讼请求。女子不服,提起了上诉,可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还是维持了原判,认为代孕行为本身违法,不能因为女子的照顾,就认可这种违法行为带来的亲子关系。 其实这件事一点都不复杂,说白了就是两人一时糊涂,触碰了法律的红线,最后女子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 男领导从一开始可能就没打算和女子长久,只是把她当成了照顾孩子的工具人,等到目的达到了,就想全身而退。 而女子因为一时的感情用事,不仅参与了违法的代孕行为,还付出了自己的青春和钱财,最后却一无所有。 这里也要提醒大家,代孕在我国是明确禁止的,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参与代孕都是违法的,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可能面临一系列的法律风险和伦理问题。 像这个案子里,女子虽然照顾了孩子,但因为代孕本身违法,她的诉求得不到法院支持,最后只能自认倒霉。所以不管什么时候,都要遵守法律规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只会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