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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不知廉耻!”陕西渭南,女子出轨被丈夫捉奸在床,谁曾想当众被打了几耳光的女子

“简直不知廉耻!”陕西渭南,女子出轨被丈夫捉奸在床,谁曾想当众被打了几耳光的女子,竟趁人不注意冲出房间从3楼阳台跳下,致10级伤残。事后,女子先是控告丈夫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未果后,又一纸诉状将丈夫等人告上法庭,索赔39万余元,法院这样判! 雷某趁着丈夫不在,偷偷在外面租了个房子,跟情人郝某约会。 金某早就怀疑妻子不对劲,一直悄悄留意她的行踪,终于摸清了她租房子的位置。 那天晚上,金某本来是想去出租房拿孩子的保险手续,没曾想,一到门口就察觉里面不对劲,仔细一听,果然有陌生男人的声音。 金某当时就火冒三丈,立马打电话叫了3个亲友过来帮忙,一是为了有个证人,二是怕自己控制不住情绪,也怕对方人多势众。 到了出租房门口,几个人敲门敲了半天,里面就是没人回应,金某急了,也顾不上那么多,捡起地上的砖块,一下就把窗户玻璃砸破了,然后翻进房间,打开房门让亲友们进来。 一进门,眼前的一幕让金某彻底失控——雷某和郝某都衣衫不整,显然是被抓了个正着。 换做任何一个男人,遇到这种事都忍不了,金某冲上去就给了雷某几耳光,又对着郝某打了几拳。 为了不让郝某跑掉,金某让两个亲友把郝某控制住,拉到卫生间看管,打算报警处理。 混乱中,有人发现雷某的脚被刚才砸破的玻璃划伤了,流了不少血,就主动说去楼下买创可贴。 可谁也没料到,就在这短短几分钟的间隙,雷某趁大家不注意,猛地冲出房间,跑到3楼的阳台,二话不说就跳了下去。 金某等人吓得赶紧跑下楼,发现雷某已经躺在地上,浑身是伤,动弹不得,赶紧打了120急救电话,同时也报了警。 雷某被送到医院后,治疗了一个多月,光医疗费就花了20多万,最后经鉴定,构成了10级伤残。 可能有人不知道10级伤残是什么概念,说白了就是日常生活里的一些活动能力轻度受限,工作和学习也会受点影响,算是留下了永久性的损伤。 警方介入调查后,对金某和另外两个参与控制郝某的亲友,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可雷某却不乐意了,觉得这个处罚太轻,先是申请了行政复议,结果复议结果还是维持原判。 复议失败后,雷某又反过来控告金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认为是金某打她,才导致她跳楼受伤。 可警方经过详细调查,发现金某只是扇了她几耳光,并没有造成严重伤害,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就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 雷某还是不服气,又指控金某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觉得金某砸窗闯进她的出租房,是违法行为。 可当地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证据不足,对金某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接连两次控告都没成功,雷某不死心,干脆一纸诉状,把金某和他那3个亲友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赔偿自己39万余元的损失。 雷某的诉求一出来,就引起了不小的争议。 很多人都觉得,这事明明是雷某自己有错在先,出轨被抓,理亏在先,被扇几耳光虽然不对,但也不至于冲动跳楼,现在自己跳了楼,反而反过来告丈夫索赔,实在是说不过去。 一审法院审理后,给出了明确的判决。 法院认为,金某未经允许,指使亲友大晚上强行闯进雷某的出租房,还跟雷某、郝某发生激烈冲突,让雷某在心理上受到了极大的刺激,才会冲动跳楼受伤,所以金某和他的3个亲友,对雷某的受伤都有一定的过错,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法院也明确指出,雷某作为一个成年人,完全清楚从3楼阳台跳下去的严重后果,可她还是故意这么做,对自己的受伤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综合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酌定雷某自己承担60%的责任,金某承担25%的赔偿责任,另外3个亲友各自承担5%的赔偿责任。 经过核算,雷某的各项损失加起来正好是39万余元,按照这个比例,金某需要赔偿7.8万余元,另外3个亲友每人需要赔偿1.9万余元。这个判决出来后,金某和他的3个亲友都不服,提起了上诉 金某上诉时说,自己和雷某当时还是夫妻,法院不该受理这个案子;而且那间出租房是他同意租赁的,房租也是他交的,里面还有他们夫妻共同的家具,他对那间房子有居住权,当时破窗进去是紧急避险,不是非法侵入; 另外,他就扇了雷某几耳光,过了半个多小时雷某才跳楼,他根本没想到雷某会这么做,这事跟他没关系。 金某的3个亲友也表示,他们当时是被金某叫过去当证人的,金某还特意叮嘱他们不要打人,只是控制住郝某,他们没有任何过错,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可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没有任何不当,就驳回了金某等人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其实说到底,这起案子就是一场闹剧,根源全在雷某身上。自己出轨背叛婚姻,被抓现行后不仅不认错,反而冲动跳楼,最后还想靠索赔弥补自己的损失,简直是异想天开。 法院的判决也很公道,既没有纵容雷某的过错,也没有忽视金某等人的不当行为,算是给双方都一个合理的交代。做人还是要守底线,婚姻更是如此,背叛婚姻的人,终究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