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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房产中介私吞26万差价女子发声:网签时才知道卖了176万 上海闵行的俞女士怎

被房产中介私吞26万差价女子发声:网签时才知道卖了176万 上海闵行的俞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委托中介出售闲置房产,本该透明的二手房交易,竟藏着高达26万元的差价猫腻,直到走进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网签,她才惊觉自己被蒙在了鼓里。 俞女士和买家余先生先后发声,还原了这场被中介精心设计的交易骗局,看似常规的卖房流程,每一步都藏着刻意隐瞒的陷阱,也让不少有二手房买卖需求的市民捏了一把冷汗。 俞女士家这套位于闵行的房源,原本是家人名下的闲置房产,因为长期不住人便萌生了出售的想法。此前她陆续接到过多家中介的挂牌邀约,最终选择了小区附近一家看似靠谱的中介机构,想着就近沟通方便、流程能更省心。 一开始俞女士给出的挂牌价符合市场行情,可后续对接的中介工作人员却不断用各种说辞施压,反复强调房源楼层、户型等短板,称当下市场行情冷淡,高价根本无人问津,还时不时拿出所谓的“同小区成交案例”佐证,一步步诱导俞女士降低心理价位。 在中介持续的话术铺垫下,俞女士的心理预期被不断拉低,最终同意以150万元的价格出售这套房产,并且按照中介的要求,签订了一份非标准的委托协议。 当时俞女士并未多想,只觉得中介是在帮自己尽快促成交易,拿到这份约定好的售房款就行,中介也全程闭口不提真实的买家报价,甚至刻意阻拦俞女士和买家直接对接,每次沟通都以“买家不方便露面”“流程由中介全权代办更高效”为由搪塞。 为了让这场骗局更隐蔽,中介在操作环节动了不少歪心思,分别对接买卖双方时,用了两套完全不同的说辞和协议主体。 面对卖家俞女士,中介咬定买家最高出价仅150万元,还伪造了买家的议价姿态,甚至自掏腰包垫付定金,营造出买家诚意购房的假象,彻底稳住俞女士; 面对买家余先生,中介又换了一副面孔,坚称卖家底价死守176万元,一分不让,还多次拒绝余先生提出的与卖家当面议价的请求,编造卖家不在本地、全权委托中介处理等借口,彻底切断买卖双方的信息互通。 更让人咋舌的是,中介还玩起了“分饰两角”的操作,与俞女士和余先生签订的协议性质完全不同,甚至更换了合作的主体机构,试图用看似合规的合同文本,掩盖赚取差价的违规行为。 在中介的刻意安排下,买卖双方自始至终没有单独沟通的机会,所有流程都由中介一手包办,从协议签订、定金支付到资料整理,中介都以“专业代办”为由,让双方放松警惕,一步步落入预设的圈套。 直到办理网签的当天,这场精心策划的骗局才意外败露。按照中介的安排,俞女士和余先生先后抵达交易中心,中介原本依旧想分开引导两人签字,尽量避免双方交流。 可在办理网签手续、核对交易信息的间隙,俞女士和余先生无意间聊起房价,这才发现同一套房源,卖家到手价仅150万,买家支付的总价却是176万,中间26万元的差价,全都被中介暗中截留。 得知真相的俞女士又气又悔,自己信任的中介不仅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反而联手设局侵吞售房差价;买家余先生也倍感憋屈,原本以为自己谈的是合理底价,没想到多花的26万竟是中介的不当得利。 两人当场核对交易细节才发现,中介不仅隐瞒真实房价,还试图用阴阳合同规避风险,网签价格与实际交易价格不符,协议里的诸多条款都是为了套取差价量身定制。 事实上,针对中介赚取差价的行为,相关法律法规早有明确约束,房地产经纪相关管理办法明令禁止中介隐瞒真实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出赚取差价,民法典也规定中介人需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事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仅无权索要报酬,还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此前上海本地也有类似判例,法院最终认定中介吃差价的行为违规,判令其全额退还差价并赔偿损失,这类套路看似隐蔽,实则早已触碰法律红线。 目前俞女士和余先生已固定相关证据,通过维权渠道反映此事,而涉事中介面对质疑,始终回避差价问题,仅以合同约定为由推脱责任。 二手房交易涉及金额大、流程繁琐,信息不对称往往成为不良中介牟利的突破口,这场26万差价风波,也给所有卖房、买房的市民提了个醒。 大家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遇到中介阻拦买卖双方见面、协议条款模糊、报价前后矛盾等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务必核实真实交易信息,切勿盲目签订非标准协议。 针对这起中介私吞差价的事件,你觉得买卖双方该如何维权?日常二手房交易中,还有哪些避坑细节值得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