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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汝南,一73岁民企老板曾受邀在老家投资上亿元建设利民工程,结果被扣上了非法转

河南汝南,一73岁民企老板曾受邀在老家投资上亿元建设利民工程,结果被扣上了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罪名。期间当地政府部门以打包价3000万元将民企老板投资的多个项目收入囊中。 2025年5月19日,汝南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这份判决,为一位古稀老人长达十六年的申诉历程,画上了圆满的句点,让这段漫长的维权之路终告结束。陈先生彻底无罪。 但这张判决书背后,藏着一个让人后背发凉的故事——上亿投资换来的是两次看守所,最后被迫以不到三千万的价码把全部身家交了出去。 那时候汝南的汝河臭气熏天,当地想起了在西安治水成功的陈先生,三番五次请他回来。陈先生考察完,2006年初签了合同,打算砸8500多万治理汝河生态园。 政府囊中羞涩,拿不出现金,就想了个土地抵账的法子:拿610亩地挂牌出让,起始价25万一亩。陈先生公司拍到了地,收益就抵工钱。要是拍出高价,多赚的部分两家对半分。陈先生算了一笔账,觉得划算,痛快签了。 到了2006年6月,陈先生公司真拿到了380亩地。到2008年工程审计,陈先生实际掏了一个多亿。活干完了,账也结了,这本该是个皆大欢喜的故事。 2009年6月,陈先生突然被抓,说他逃税。取保出来没多久,同年11月又被抓了,这回罪名是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更要命的是,第二次取保出来的当天下午,他直接被拉到商务局,面前摆着一份协议。 这份协议苛刻得离谱:所有项目全部停工,他投的设备、盖的基建、连没卖完的楼房,统统归当地。政府只负责替他还得起1207万外债,1695万的分红也不追缴了,但剩下的土地必须无偿吐出来。最狠的一条——陈先生必须撤回所有针对官方的申诉和诉讼。 事后陈先生接受采访说,当时有人当面撂下狠话:不签字就死在这里。他是逼不得已,为了保命才低的头。 2011年法院审理,逃税罪名因为证据不足没成立,但非法转让土地这事认定是真的,只是没造成严重后果,判了个免予刑事处罚。陈先生不服,一直申诉。直到2021年全国政法系统大整顿,他才看到希望,鼓起勇气去驻马店市中院投诉。 整顿小组一查,当年办案程序完全是违法的。法院院长带头先讲“领导的意思”,该由下级最后表态的规矩全乱了,不同意见直接被压下去。程序烂透了,案子怎么可能公正?2023年7月,当年商务局负责逼他签协议的谢某,也因为严重违纪被带走调查。 到了2025年5月19日重审,法官终于把事情看明白了:陈先生那是用劳务抵买地的钱——政府本来就欠着他9500多万的工钱,连收据都开过了,这不就等于钱早就结清了吗? 他拉合伙人进来一起搞联营,那也是生意场上的常规操作。更关键的是,地从头到尾都登记在他公司名下,这怎么能算非法转卖呢? 法院直接把检察院的意见驳了回去,宣布陈先生无罪。 现在陈先生申请了690万国家赔偿,更重要的是,他想拿回当年被“抢”走的土地和血汗钱。那份被逼出来的协议,到底还算不算数? 按照《民法典》,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自始无效。政府跑去替私企还债,这种跨界操作本来就是违规的。所以陈先生通过司法程序把资产要回来,赢面很大。 这个案子把“以刑夺产”的套路彻底暴露了:先用刑事追诉把人弄进去,再逼他签民事协议,最后实现资产转移。当年办案的程序违法到什么程度?院长定调、下级附和、有不同意见的直接被压下去。 好在2021年开始的政法系统整顿,把这些盖子一个个揭开了。不是陈先生一个人翻案,而是整个办案程序被否定了。这也说明纠错机制确实在起作用,制度的自我修复能力不是摆设。 对于还在犹豫的投资者来说,这个案例最大的启示就是:别轻易向某些强力低头,只要自己占理,法治的天平迟早会摆正。 同时也给某些地方敲了警钟:想招商引资就得拿出诚意,就得讲法治。要是天天盯着人家口袋里的那点家底动心思,坑的不只是某一个老板,坑的是一个地方的形象和信用。 陈先生虽然为此搭进去十六年,但正义到底还是来了。公平可能会迷路,但法治的光不会被永远挡住。 信息来源:大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