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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军炸医院杀7.2万人,自卫权为啥成了“免罪金牌”? 以色列一直以“自卫”为借

以军炸医院杀7.2万人,自卫权为啥成了“免罪金牌”?

以色列一直以“自卫”为借口袭击加沙,可自去年10月以来,加沙已有7.2万人死亡、17.2万人受伤,70%的住宅和医院被摧毁。所谓的“自卫”,早已经突破了国际法的底线。

《联合国宪章》第51条允许自卫,但必须符合“必要性、相称性、区分性”三个原则。以色列的轰炸根本没区分军事目标和平民,医院、学校、居民区都成了打击对象,平民死亡人数远超军事目标,明显违反了“区分原则”。更过分的是,以色列封锁加沙不让人道援助进入,导致饥荒逼近,这是《日内瓦公约》明确禁止的“以饥饿为战争手段”,属于战争罪。国际刑事法院已经对内塔尼亚胡、加兰特等高官发出逮捕令,指控他们犯了战争罪和反人类罪。

有人会说“打击哈马斯肯定有伤亡”,可国际法从不是“只要有理由就能随便杀人”。哈马斯的恐怖袭击该被谴责,但以色列的军事行动已经远远超出了“自卫”的边界。当你用炸弹把整个加沙变成废墟,用饥饿让孩子啃树皮,所谓的“自卫”,不过是掩盖罪行的遮羞布。

以色列的“自卫”叙事早已经站不住脚,国际法不会因为美国的庇护就装瞎。当战争罪的逮捕令发出,当越来越多国家质疑,以色列的“免罪金牌”,终于要失效了。

评论列表

时代
时代 1
2026-03-21 19:31
你是发逮捕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