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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社交账号可以随意转让吗?自媒体时代账号交易成了很多人眼中的捷径不少人就动起了

网络社交账号可以随意转让吗?自媒体时代账号交易成了很多人眼中的捷径不少人就动起了转让、购买账号的心思这种交易背后暗藏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

小王在某网络平台经营着自己的账号,却一直没发展起来,于是他找到一家数据公司,希望通过中介购买一个有粉丝基础的账号,经过一段时间,这家数据公司帮小王找到了合适的卖家。

后三方签订了一个账号买卖协议,小王支付了账号买卖款后,按照卖家提供的账号密码登录了该账号,但未进行实名认证的变更。

两个月后,小王发现账号无法登录,后得知卖家凭借账号的实名信息找回了密码,并将此账号再次转卖,小王多次要求卖家归还账号,却始终得不到回应,无奈之下小王将卖家诉至宁河法院。

案件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账号转让行为要经过平台进行实名制变更,而本案当中,卖家和小王的账号转让没有通知平台,没有进行实名制的变更。同时,网络账号使用权的转让行为,使得购买人在不进行营业资质认证及前期原创投入、积累而仅需支付对价的情形下即可实现账号运营主体的变更,从而享有原账户中的原创内容、互动数据、粉丝资源等,为自身从事的经营行为获取利益,不正当的获得了竞争优势,且将误导不特定网络用户在不知悉账号真实运营者的情形下接收相关信息,损害了潜在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故三者间签署的网络平台账号转让协议无效,法院最终判决卖家将购买账号的款项返还小王。

法官提示

账号转让需要到平台申请,及时更改用户信息,私下买卖账号潜藏多重风险,不仅可能会导致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和传播,还会面临购买合同无效,账号被收回的风险。

大部分网络账号,尤其是社交性网络账号,包含大量个人信息,目前我国对于用户注册、转让信息发布类网络账号,要求均须遵循“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即用户在注册和使用互联网服务时,须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在后台进行验证,而在前台界面上则可以选择使用昵称匿名身份。正当的账号转让行为,应当向平台提出申请,经认证核验并公示主体变更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国家实施网络可信身份战略,支持研究开发安全、方便的电子身份认证技术,推动不同电子身份认证之间的互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第一款:合同虽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合同无效:

(一)合同影响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等国家安全的;

(二)合同影响社会稳定、公平竞争秩序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违背社会公共秩序的;

(三)合同背离社会公德、家庭伦理或者有损人格尊严等违背善良风俗的。

END

来源:天津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