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刚工作不久,涉世未深,在酒吧被一男子纠缠加了联系方式,男子承诺做他女友就送二手大奔,女子虚荣心作祟答应了。认识5天男子就带她去车行选车,还以帮朋友完成贷款业务为由,让女子用自己名义贷款,男子每月打钱还贷。车子到手后,女子陪了男子8天。可到还贷时男子没打钱,女子自己还了2个月后撑不住想卖车,却发现车是重大事故水淹车,贷款比车还贵,男子还赚了3万补贴。女子在父母的帮助下才还上钱。 丽丽刚毕业没多久,找了份普通文员工作,工资不算高,每个月除去房租,剩不下多少。 身边小姐妹有的背名牌包,有的开着家人买的小车,她心里很不是滋味,总想着能快点过上好日子。 那天周末,她跟小姐妹去酒吧放松,刚坐没多久,一个膀大腰圆的男人就凑了过来。 男人身上带着一股酒气,说话含糊不清,非要加她联系方式,丽丽看着他的样子,打心底里嫌弃。 可酒吧里人多,她不好意思直接拒绝,怕惹麻烦,磨磨蹭蹭半天,还是把联系方式给了他。 加了之后,丽丽就没管过,她觉得这种人,大概率就是随口骚扰,过几天就忘了。 没想到,2024年6月的一天,下了场大雨,丽丽下班站在路边,打了半个多小时车,都没打到。 她心烦意乱,随手发了条朋友圈吐槽,说大雨天打车太难,要是有辆车就好了。 那条朋友圈发出去没几分钟,那个酒吧加的男人就发来了消息。 他说,丽丽长得这么好看,怎么还没人送车。 还直接说,只要丽丽做他女友,就送她一辆二手大奔。 丽丽当时就笑了,觉得他在吹牛,哪有人刚认识就送车的,还是二手大奔。 她故意刁难,让他转钱证明,可男人说,只送礼物不转账,过几天就带她去提车。 丽丽心里动了,她知道二手大奔也不便宜,就算是旧的,开出去也有面子。 虚荣心压过了理智,她答应了做他女友。 两人认识还不到5天,男人就真的开车来接她,说要带她去车行选车。 到了车行,男人指着一辆看起来还不错的奔驰,说就选这辆。 丽丽看了看,觉得挺满意。 可就在要办手续的时候,男人突然说,能不能帮个忙。 他说自己朋友在银行上班,还差一个贷款业务没完成,让丽丽用自己的名义贷款买车。 加上涉世未深,根本没考虑过贷款的风险。 她稀里糊涂地签了贷款合同,车子很快就办好了手续,过户到了丽丽名下,男人当天就把车钥匙给了她。 天天找借口让丽丽陪他,说是情侣之间该有的相处。 丽丽想着拿了人家的车,陪几天也应该。 前后算下来,一共陪了他8天。 这8天里,男人对她算不上好,甚至有时候还很敷衍。 丽丽心里有点不舒服,但想着车都拿到了,忍忍就过去了。 可等到第一个还款日,丽丽没等到男人的钱,她主动发消息问,男人说手头紧,让她先垫一下,过几天就给她。 两个月下来,她攒的一点工资全花光了,还借了同事的钱。 她实在撑不住了,想着干脆把车卖了,还清贷款,也能解脱。 她联系了二手车行,让人家过来验车。 可验车结果,让她彻底崩溃了。 车行的人说,这辆车是重大事故水淹车,根本不值钱。 而且她贷的款,比这辆车的实际价值还高。 更让她生气的是,车行老板说,这种车要是卖给不知情的人,中间能赚不少补贴。 后来她才知道,那个男人靠这笔交易,足足赚了3万补贴。 丽丽不仅陪了男人8天,还自己还了两个月贷款,最后落得个车不值钱、贷款还不清的下场。 她不敢跟父母说,可实在没办法,贷款催得紧,再不还就要影响征信了。 最后,她还是跟父母说了实话。 父母又气又心疼,拿出攒的养老钱,帮她还清了剩下的贷款。 这件事过后,丽丽心里始终有个疑问,那个男人的行为算不算违法?自己能不能起诉他,要回自己的损失? 已经《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那个男人故意隐瞒车辆是水淹事故车的事实,还谎称帮朋友完成贷款,诱导丽丽用自己名义贷款,这就是明显的欺诈行为。 丽丽作为受欺诈方,完全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贷款合同和车辆买卖合同。 车行如果明知车辆是水淹事故车,还配合男人卖给丽丽,也构成欺诈。 丽丽可以一并起诉车行,要求退车退款,并主张三倍赔偿。 还有那个男人赚的3万补贴,属于欺诈所得,丽丽有权要求他返还。 另外,丽丽自己偿还的两个月贷款,以及因此产生的损失,也可以要求男人和车行共同赔偿。 男人和车行的欺诈行为,侵害了丽丽的合法权益。 丽丽起诉的话,胜诉的可能性很大,毕竟所有证据都指向对方的欺诈行为。 说到底,丽丽就是吃了虚荣心的亏,涉世未深又缺乏法律意识,才被人钻了空子。 这也给所有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提了个醒,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别被一时的诱惑冲昏头脑。 目前,丽丽也在准备相关证据,打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大家觉得,丽丽能顺利要回自己的损失吗?如果是你,遇到这种事会怎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