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于大爷花费1778元买了1台65寸的大电视,结果收到货发现坏了,这台电视根本不是新的,而是二手翻新机。于大爷本来想着有售后保障,结果他申诉的时候却被告知无法退货。这下于大爷是真气的不行,这么大的店铺怎么能这么黑心? (来源:河南民生频道) 于大爷的新房装修,装好后在网上买了家用电器几大件,正准备欢天喜地入住新房,开始美好幸福人生的时候,结果一打开新买的大彩电,屏幕黑着一大块。 于大爷打了电视的售后电话,售后人员上门检修后告诉他该电视内部的灯条坏了一条,需要更换全部灯条,才能正常使用。 于大爷当时还挺安心的,觉得售后有保障就是不一样,结果售后人员却说维修需要1000元维修费才行。 当时给于大爷是气的不行,买的时候都保障售后,怎么还需要一千元维修费呢?要知道买这个电视才花了1778元。 于大爷想让售后人员直接退货,可是对方直接告诉他说电视是二手机,不能退。 开始大爷还不愿意相信,新买的大品牌电视,刚回来的时候包装和保护膜都是全新的,怎么可能是二手的呢? 售后人员没办法,直接给他展示了在官网上查到的SN码,该码显示电视在2018年5月份已经在外省出售过, 并告知这种情况只能是找店铺或者平台申诉。 这下于大爷彻底傻眼了,洗衣机、冰箱和燃气灶都一块买的,都能正常使用,怎么电视机就碰到这样的问题呢? 没办法,他先打算在店铺沟通一下,看看能不能退货,结果店铺竟然关闭,没有联系渠道。 于大爷又拨打申诉电话反映情况,就这样几天的申诉下来,却被告知,事件已经处理结束,那边不予处理,并让于大爷有问题自己找该店铺沟通。 于大爷气的着急上火,店铺都关闭了,他去哪里找店铺处理啊? 于大爷点开商品信息,他是上下翻看,在商品信息的最下面有一行小字。店铺的购物须知里写着,电视均为测样机、官翻机、库存机,外观为95~99新。 到这时候事情已经很明朗了,于大爷这是掉进了文字陷阱里。 可是就算是于大爷年纪大了,买东西没有注意到文字提示,店铺利用这样的文字宣传就没错吗? 现如今店家夸张宣传,各种文字陷阱层出不穷,尤其是针对老年人的骗局比比皆是,这样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 依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对于这种现象,市监局可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 最后,在于大爷的不断投诉反馈下,在这件事情迎来了处理结果,官方关闭了该店铺进行整改,但是于大爷的二手电视却没法退货。 那么网友们,你们怎么看呢?是觉得于大爷应该继续申诉,还是觉得官方的处理没有问题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