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女子有丈夫,但是背着丈夫跟外面一个小伙子好上了。后来女子又良心发现,决定回归家庭,跟丈夫重归于好,没想到外面的小伙子不答应了,心生醋意,竟然多次给女子的老公发送挑衅短信,经常辱骂女子的老公。不仅如此,还把之前跟女子在一起的一些亲密照片,全都发给了女子的丈夫,就是想要故意气死人家老公。 女子的丈夫搜集了证据,直接就把这个小伙子给上诉了,最后,相关部门的判定也下来了。(本新闻参考来源:九派新闻报导) 家住江西的女子罗女士,跟丈夫张先生结婚之后没多久,就经不住外面的诱惑,跟婚外的一位男士李某好上了。 就在有了外心之后,丈夫张先生也得知妻子的德行,一直在劝导其回归家庭。 玩了一段时间之后,罗女士发现,还是自己的丈夫好,为人还很大方,愿意再度接受自己。 最后,罗女士跟外面的男子李某也讲清楚了,她准备放弃这段婚外的关系,为了孩子,重新跟丈夫和好、回归家庭。 要知道,上山容易、下山难啊。 看到自己的情人突然要跟自己断绝关系,这个李某怎么也不答应。 李某一直在付诸行动,尝试挽留罗女士,挽回彼此的感情。与此同时,罗女士的丈夫也在努力抓住妻子的心,不让她再外出约会。 见此状,李某坐不住了,他感觉对方丈夫张先生也是个厉害的角色,他准备跟张先生硬刚。 看到自己心爱的女人,又回到别人的怀抱,李某开始对罗女士的丈夫展开报复。 先是不断的电话骚扰,等到张先生接听电话之后,李某就是一顿辱骂。 后来张先生不接听电话了,李某又开始信息攻击。 前前后后,一共发出了几十条短信,全是辱骂张先生的内容,令人不堪入目。 不仅如此,后来李某愈发过分,甚至发送了自己跟罗女士相好时,诸多比较亲密的合照、以及一些不雅照片。 李某一股脑的全都发给了张先生,意图就是挑衅,让他难堪,看他是否会难受、吃醋、暴怒。 面对李某的无止尽的纠缠,张先生夫妻俩选择怎么做呢? 要知道,张先生可是个情绪比较稳定的人,他把这些电话、信息、照片全都搜集起来,然后就准备把这个李某给上诉了。 上诉之后,相关部门是怎么判定的呢? 经查,李某明知道罗某已经回归家庭,但是仍然蓄意报复,做出了诸多违规的事情。 第一、发布亲密不雅的合照,已经涉嫌传播不雅信息犯罪; 第二、发布挑衅短信、辱骂张先生,对他人人格尊严造成损害; 第三、狂打电话、发短信,严重干扰他人的生活安宁。 由此可知,李某已经涉嫌多重犯罪,对他人造成了严重的侵害。 最后,判处李某要赔偿张先生精神损害费用8000元。 男子跟人家妻子搞外遇,之后给女子的老公发辱骂信息、发不雅亲密的合照、不断打电话骚扰。如何评价男子的行为呢? 第一、侵犯他人的配偶权与家庭安宁权。 根据《民典法》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男子明知道女子有配偶,仍然发展不正当的关系,之后向人家丈夫挑衅,违背公序良俗,对于原配丈夫的配偶权也造成了实质性的侵害。 第二、发送不雅亲密的照片和辱骂信息,涉嫌侵犯隐私权以及名誉权。 随意将私密照片发送给第三人,尤其是配偶,即便照片是双方自愿拍摄,已经超出合理使用范围,违反《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关于隐私权的规定。 第三、持续打电话、发短信骚扰,侵犯他人安宁权 ,影响正常生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多次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会被处以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且还要处以罚款。 李某不断打电话骚扰、还发短信辱骂,其行为具有挑衅性质,构成寻衅滋事,严重影响了张先生的生活安宁权,李某将要面临治安处罚。 说来说去,李某的人品有问题、还存在违法性质,不断恶意干扰、存在报复心态。破坏他人的家庭就算了,还引发他人矛盾、破坏人家夫妻之间的感情,实在是太过分了。 就是说,李某欺人太甚、故意踩踏法律红线,最后也必定要面临法律严惩。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