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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有个男子,上对不起母亲,中间对不起妻子,下还对不起女儿,真的是个败类。

江西上饶。有个男子,上对不起母亲,中间对不起妻子,下还对不起女儿,真的是个败类。男子背叛感情离婚后,12岁的女儿跟着妈妈生活,男子再婚后对女儿不管不问,还偷走女儿15万元压岁钱。女儿考上大学之后,妈妈支付不起学费,女孩找爸爸求救,谁知道爸爸一口拒绝,不肯缴纳1分钱学费。在奶奶的支持下,女孩将父亲给上诉了。 这个男人,跟新欢再婚之后,不仅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不闻不问,甚至还撇开了家里的老娘,对母亲也是不赡养、不理睬。 浪涨新闻3月1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一男子张某,早些年的时候背叛了妻子的感情,在外面有了女人。 之后张某就跟妻子开始闹离婚。二人去扯了离婚证之后,12岁的女儿跟着妈妈一起生活。 而张某则很快就投入新欢的怀抱,立刻跟外面的新女人再婚。 二婚之后,张某对自己的亲生女儿小曼,完全就是不闻不问,丝毫不顾虑父女情面、也拒绝承担扶养的义务。 可是孩子还是需要生活费、读书、教育、医疗这些,全都要花钱。这一切,都是小曼妈妈在努力尽义务。 小曼的妈妈选择打工挣钱,说什么也要将女儿给培养成人。 一边是孩子需要花钱,前夫完全不管、分文不给;一边是自己再婚需要花钱,张某直接偷走了小曼15万元的压岁钱。 这件事,小曼的奶奶知道,她告诉了小曼。小曼非常愤愤不平,但是又感到无可奈何。 转眼小曼18岁了,考上了大学。 本来这是令全家人开心的事,但是有一个难题摆在眼前,那就是要缴纳比较高额的学费。 小曼的妈妈表示,她实在没有能力再支付孩子的学费了,自己也没什么收入,实在是负担不起了。 妈妈的意思是,可以找父亲要,这些年作为父亲,完全不尽责,他不能如此逍遥法外。 小曼也跑去跟奶奶商量,奶奶也同意她去找父亲要。 可是,找到父亲之后,他却表示,他完全没有义务再去支付大学的学费了。 奶奶听到之后,真的是气死了。要知道这个儿子,早就忘记老娘了,对老娘一点赡养义务都没有尽到。 的确是,这么些年来,张某早就忘记亲娘了,一点恩情也不顾及。 现在,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不管,还霸占孩子的压岁钱,实在是可恨。 想一想这笔压岁钱,合计15万,于是奶奶就以孙女的名义,准备上诉张某,让他还钱。 相关部门是怎么判定的呢? 在经过一番调解,最后小曼跟父亲之间达成了协议:父亲张某每个月要支付2500元给小曼,一直到大学毕业。 这种男人,其实就是败类,生而不养,作为父亲有何脸目?再婚也不应该成为抛弃孩子的理由跟借口啊。 本案中,也有一些法律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首先,拿走孩子的压岁钱,父亲的做法涉嫌违法。 不养女儿,还把女儿15万元的压岁钱偷走,这个爸爸的行为也是违法的。根据《民典法》第三十四条和三十五条规定压岁钱是赠与性质的财产,受赠人是孩子本人,因此属于孩子的个人合法财产。 由此可知,压岁钱就是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父母无权擅自处分,随便将15万元取走,已经侵犯了小曼的财产权,这是被法律明确禁止的。 而18岁之后的小曼,因为父亲从12岁时开始就不管不问,现在还不肯支付学费,父亲的行为虽然不违法,但是也有例外。 根据《民典法》第1067条规定,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也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权利。 小曼已经准备念大学了,也成年了,并不属于法定的强制扶养的范围,但是父亲从12岁开始就不尽抚养责任,这个行为会受到道德评价,如果小曼念书真的很困难,还是可以主张让父亲提供支持。 法律已经划清了底线,但是亲情应该高于规则。 在父母那一代,无法评判父母婚姻的失败,但是我们始终认为,作为父母,对子女应该存在爱心。生而不养、养儿不教,这是作为父亲最大的失职。 只不过,可能这个张某,根本就不在乎外界的评价吧! 张某作为一个12岁之后就缺席的父亲,失德、无品、毫无素质可言。只能建议小曼之后需要坚强,走好自己未来的每一步。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留言,一起来讨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