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次出手,送出去12个助攻。
我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看错了球员名单。这球,终于TMD会传导了。
再看看其他人:阿门9中8,申京12中7,全队出手最多的史密斯,17次,咣咣给你干进去12个,里面还带6个三分!
为什么?
因为他手感热得发烫啊!谁状态好谁就多打,这不就是最简单、最天经地义的篮球道理吗?
乌度卡这场算是把“团队”两个字,结结实实地摁在了每个人的脑门上。
讲真,看了一赛季火箭的球,就突出一个拧巴。
打弱队费劲,打强队白给,领先20分我心都提到嗓子眼,总觉得下一秒就要被翻盘。
昨晚这场,打个爵士,总算打出了一点强队该有的“秩序感”。
不乱来了,不上头了,每个人都清楚自己在干嘛。
就希望这不是昙花一现,不是因为对手弱才打得这么顺。
求求了,把这种合理篮球刻进DNA吧,别再折磨我们这些看球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