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女子收到儿子转来的18000块,说是让帮忙存着。这女子突然就冒出个念头,想试探试探儿子,就说自己手机旧了,想拿这钱买个新苹果。儿子一听,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直说钱攒得不容易,不能买。女子心里有点小失落,跟儿子说是开玩笑。下午,女子去80多岁老母亲家,又跟母亲说想买手机,让给一万块。母亲面露难色,说钱不够,可还是去拿钱,要把9000块全给女儿。
早上女子刚醒没多久,手机就震了一下。
点开一看,是儿子转的钱,18000,附言就俩字,存着。
养他这么大,从小到大,好吃的好用的,从来没亏过他。
鬼使神差的,就想试试他。
电话里语气故意放软,说自己手机卡得不行,想拿这钱换个新苹果。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接着就是一连串的拒绝,儿子的声音很急,说那钱是他攒了大半年的,起早贪黑熬出来的,不能乱花。
女子听完,心里一下子就凉了半截,明明是他让我帮忙存的钱,只是随口一提,他就这么紧张。
赶紧打圆场,说跟他开玩笑,哪能真花他的辛苦钱,挂了电话,半天没缓过神。
中午饭也没吃多少,越想越不是滋味,索性换了衣服,往老母亲家走。
老母亲今年八十多了,身子还算硬朗,就是手里没多少闲钱,一辈子省吃俭用,攒点钱都想着儿女。
到了母亲家,坐下聊了几句家常,女子又提起买手机的事,没敢说要18000的苹果,就说想要个普通的,让她给一万块。
母亲愣了一下,脸上露出难色,小声说自己没那么多钱,女子赶紧说没事,就是随口说说,不用放心里去。
可女子话音刚落,母亲就慢慢站起身,挪着小碎步,走到里屋的柜子前,她打开最下面的抽屉,从一个旧布包里,慢慢数着钱。
都是些零钱,一块、五块、十块的,凑在一起,整整9000块。她把钱递到女子手里,说就这些了,不够的话她再想想办法。
女子看着母亲布满皱纹的手,还有那叠带着体温的零钱,眼泪一下子就掉下来了。
儿子拒绝女子,或许真的是因为钱来得不容易,可母亲愿意掏光所有,只是因为女子是她的女儿。
这事越想越扎心,不光是情感上的落差。
很多人说,这就是家务事,谈不上法律。
可真的是这样吗?母亲掏养老钱给女儿,儿子不愿出钱给母亲买手机,这里面到底有没有法律义务?
如果母亲晚年生活困难,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能起诉他吗?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说白了,就是子女养老人,天经地义。
不管子女有没有钱,只要父母缺乏劳动能力、生活困难,就必须尽赡养义务。
这里的赡养,不只是给赡养费,还包括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
就拿女子只是试探儿子来说,还没真的要他出钱买手机,儿子的拒绝不算不履行赡养义务。
但如果女子晚年生活困难,没有收入,儿子就必须按月支付赡养费,哪怕他的钱来得不容易。
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能因为任何理由拒绝。
哪怕父母有自己的积蓄,哪怕父母曾经偏心,子女都不能免除赡养义务。
就像案例里的老母亲,自己攒点养老钱,却愿意全部给女儿,这是母亲的自愿,不是她的义务。
容易混淆的是,父母对子女的付出,不是义务之外的馈赠,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却是必须履行的责任。
女子把最好的都给了儿子,是出于母爱,但儿子长大后,对母亲的赡养,不是报恩,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如果儿子就是不履行赡养义务,母亲该怎么办?
很简单,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履行照料义务。
法院会依法判决,只要证据充足,母亲一定能胜诉。
总在忙着爱自己的孩子,却忘了那个把我们从小养大、默默付出的父母。
父母的爱,从来都是毫无保留的。
而子女对父母的爱,不该带着理智,不该计较得失。
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只是底线,真正的孝顺,是发自内心的关心和陪伴。
如果你是这个女子,被儿子拒绝后,会难过吗?
如果你是这个儿子,会同意给母亲买手机吗?
你觉得,子女对父母的孝顺,到底该怎么体现?一起来说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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