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急救因无人抬担架延误离世,急救中心被判17万拒履行,官方责令限时赔付
2月26日,山西阳泉市卫健委发布官方通报,回应了备受全网关注的“急救人员未搬抬老人,致其延误离世”一事,态度明确且严肃。
通报明确表示,经核查,媒体报道的情况基本属实,对于老人的不幸离世,卫健委深感惋惜和痛心,也向家属表达了诚挚的慰问。
事情要从2024年6月9日深夜说起,85岁的陈女士突发胸憋呼叫120,急救人员抵达后,因无人搬抬,滞留40分钟才转运,最终老人离世。
家属认为,现场医护、家属、保姆及司机共五人,完全可以合力搬抬,悲剧本可避免,随后将阳泉市急救中心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急救中心承担50%赔偿责任,赔付17万余元,2025年11月二审维持原判,但赔偿款迟迟未履行。
对此,市卫健委已对急救中心进行严肃约谈,明确责令其立即对接家属,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限时足额支付赔偿款,且全程督办。
据悉,急救中心曾辩解,未配备专职医疗救护员,医护人员无搬抬法定义务,协助搬抬只是情分,而非责任。
但司法鉴定显示,急救中心存在多项过错,除未及时搬抬外,还存在心律失常处置不当、心肺复苏不规范等问题。
老人家住六层步梯楼五楼,家属一人无法独自搬抬,深夜求助亲友无果,恳求医护协助却被拒,最终错失最佳救治时机。
家属曾表示,母亲当时意识清醒,求生意愿强烈,若及时转运,大概率能挽救生命,如今只能通过法律维权。
通报还提到,下一步将推进完善急救体系建设,切实提升急救服务能力,全力守护群众生命健康,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救死扶伤是急救的底线,不能用“无义务”推脱责任,迟到的赔偿能告慰逝者,更要守住每一次紧急救援的生命线。
网友们看后怒火中烧,纷纷表示“急救人员见死不救太离谱”,也希望官方能彻底整改,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目前,大家最关心的就是赔偿款能否按时支付,也期待阳泉卫健委能落实承诺,完善急救体系,不让遗憾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