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听说了吗?
有专家建议说:
“房价如果跌破首付,且房子已经还款超过7年的,房子直接给银行,债务两清。”
古代当铺都懂抵押物贬值不追差价,现在银行凭啥只赚不赔?
要知道法律早规定,银行放贷前得严格核查抵押物价值和房企资质,这本就是他们的义务。老百姓没能力预判房企会不会烂尾,但银行有专业团队和审核权限,理当承担更多风险。
房价涨了银行赚利息,跌了就让购房者补差价,这根本不是公平的风险共担。
现在断供法拍房越来越多,本质就是单方面风险转移的恶果。房贷不该是购房者的“终身枷锁”,银行既然享受了利息收益,就该和客户共扛市场波动。
现在的银行为什么不能和房贷客户共担风险呢?你们怎么看?[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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