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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还敢扶?男子扶老人被诬耗时十余日自证清白!

一、事件始末:善举反陷“肇事者”困局2025年9月14日,湖南常德的尹先生带儿子就医时,见一老人推自行车摔倒,立即上前搀
一、事件始末:善举反陷“肇事者”困局

2025年9月14日,湖南常德的尹先生带儿子就医时,见一老人推自行车摔倒,立即上前搀扶并扶起车辆。然而当晚,老人家属报警指控尹先生“骑摩托车撞人后逃逸”,索赔3万元并扬言追究刑事责任。尽管尹先生辩解,但事发地处于医院监控盲区,老人家属更以“自行车划到摩托车”为由申请痕迹鉴定,使其陷入百口莫辩的绝境。家中母亲患病、儿女年幼的尹先生坦言:“若被讹成功,整个家就毁了”。

二、自证之路:13天煎熬与隐蔽监控的曙光

面对诬陷,尹先生顶着精神压力多次返回医院搜寻证据。13天后,他在医院正门隐蔽角落发现监控,画面清晰显示:老人因脚下打滑自行摔倒,尹先生从台阶跑下施救,双方全程无接触。9月27日,交警依据监控确认“两车无接触”,老人家属在铁证前仅以一句“对不起”草草了事。然而,这句道歉难以抚平尹先生十余日的惶恐与委屈,他直言:“他们欠我一个公开道歉,以后都不敢轻易做好事”。

三、社会困局:诬陷成本与信任裂痕

尹先生的遭遇并非孤例。近年类似事件频发:

山东临沂王先生扶老人被诬,靠行车记录仪证清白;

江西17岁少年扶醉酒老人反被掌掴,诬陷者仅拘留9日;

陕西14岁男孩被索500元赔偿,监控还其清白后获“见义勇为”称号。这些事件暴露出共同问题:诬陷者成本极低,往往以批评教育或道歉收场,而救助者却需承担精神与经济双重风险。法律专家指出,若诬陷行为涉主观恶意,可构成敲诈勒索罪(立案门槛仅2000元),但现实中极少追究刑责。

四、破局之道:法律、技术与社会的三重防线

为打破“扶老困局”,各方已探索多向解决方案:

法律兜底:民法典第184条“好人条款”明确救助者免责,但需配套严惩诬陷者的细则,如将诬告纳入征信黑名单、按索赔金额反赔受害者;

技术赋能:15城试点“救助专用记录仪”,临沂开通“助人维权专线”,推动公共场所监控全覆盖;

社会共治:网友建议推广“救助保险”分担风险,同时倡导对诬陷者追责到底的舆论监督,避免“沉默纵容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