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能随便退货本来是好事,可有些人退货实在太离谱。把顾客当上帝没问题,但也不能纵容少数人瞎用权利,该区别对待才公平,总不能让商家为冲动消费买单吧? 现在不少人退货全凭心情:一时脑热下单,收到货不喜欢就退;更有甚者,衣服穿去拍照、电器试用几天,就以“不合适”退货。这些退货对商家来说,要承担运费、商品损耗、仓储人工成本,长期下来要么涨价转嫁损失,要么缩减服务,最后吃亏的还是普通消费者。 “区别对待”不是不让退,而是对退货太频繁的人定规矩。比如平台记退货记录,偶尔退货的仍享免费退货、快速退款;频繁退货的,就让他自己出运费、缩短退货时间,或限制买贵的东西。 买卖双方是平等的,买家有退货权,也得理性消费。别凭着“能退货”就随便下单,商家也不容易。只有大家都讲道理,不滥用退货权,商家才愿意好好服务,网购才能长久,两边都不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