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梁某滢的父母的采访,才惊觉梁某滢之所以在行凶后还有恃无恐,完全就是父母溺爱的结果! 梁某滢父亲在女儿一审被判死缓后首次公开回应,明确表示对死缓判决“坚决不接受”,称一审是“舆论压力下的妥协”,坚称女儿行为属“防卫过当”并宣布上诉,质疑法院未采纳“自首情节”。 梁父口中“乖巧善良、乐于助人”的女儿,是多次上门滋扰邻居、吐痰挑衅的“麻烦制造者”;是明知自身精神状态异常,却怀揣刀具上门、连刺被害人要害十余刀的行凶者;更是案发后拒不认罪、试图用“防卫”说辞掩盖恶性犯罪事实的被告人。这份滤镜厚重的评价,与其说是父亲对女儿的认知,不如说是长期溺爱催生的“选择性失明”。 明知女儿2020年起就出现焦虑、幻听等精神异常症状,家人只购药咨询却放任其拒绝治疗;明知2023年女儿因滋扰他人被警方警告,仍未采取强制送医、严加看管等有效措施;明知女儿携带刀具外出,非但不制止,反而在事后辩称是“防身所需”。父母的一次次纵容与包庇,让梁某滢的行为边界一再失守,最终酿成两条人生被摧毁的悲剧。 更令人齿冷的是,梁父一句“两家皆遭毁灭”,妄图将施害者与受害者置于同一立场,模糊法律与道德的是非界限。被害者母亲痛失爱女,余生都要在丧女之痛中煎熬;而梁某滢的“失去自由”,不过是为自己的恶行付出应有的代价。这两者,何来“皆毁”的对等可言? 当溺爱冲垮了是非观,当纵容取代了监护责任,悲剧的种子早已埋下。这场案件的二审,不仅关乎司法公正的最终定论,更该敲响所有父母的警钟:无底线的溺爱,从来不是保护,而是将孩子推向深渊的推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