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7岁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一审宣判了,凶手梁某莹两年死缓。
紫雅妈妈是不接受这个结果的。
梁某莹因被医学鉴定为精神病,就轻判为死缓。
轻判只是可选项,而不是必选项。
广西的精神病患者何某用改装射钉枪射杀邻居,同样被判为死刑。
紫雅妈妈的代理律师臧律师说,
他在法庭上一条条跟精神鉴定人核对,梁某莹是不是自制力缺失,鉴定人每条都说不是。
可最后的结论却是,“综合性自制力缺失”。
法官为了判断梁某的自制力,
也曾经当庭突然打断梁某,问她脚的尺码多大,梁某照样准确回答。
梁某自己一直都不承认自己是精神病。
她说自己曾经一个人去欧洲旅行过很多次,还在深圳工作过,不可能是精神病。
正像紫雅妈妈说的,梁某可能就是故意强调自己不是精神病,正好法官更加认定她是精神病。
毕竟,没有一个精神病会说自己是精神病。
进入法庭前,紫雅妈妈哭着说:“不管梁某是不是被判死刑,她都是最大的输家。因为她的女儿再也回不来了。”
即便如此,那也不能让凶手成为最大的赢家。
所以,支持紫雅妈妈继续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