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还是趁早写!
上海蒋女士,46岁,父母早逝、未婚、无子女,连姑姑、舅舅这样的表亲都不在了。
今年10月份,突发脑溢血,被同事送进医院。
做手术需要家属签字,才电话找来她的远房表弟吴先生。
两人一年也就吃个团圆饭,吴先生还是签了字,垫付了3万块钱的医药费。
治疗了2个月,蒋女士终于好转了,在医院的建议下就转到了一家民营的康复医院。
没想到,去了康复医院,病情突然恶化,吴先生又垫付了1万块钱。
蒋女士最终没等到专家会诊就去世了。
为了给蒋女士最后的体面,吴先生想用蒋女士的遗产买一块墓地。
可吴先生是远房亲戚,并没有遗产继承权,
蒋女士所有的遗产都归街道办托管。
街道没有答应吴先生的请求,说可以考虑给蒋女士海葬。
其实,买墓地还不是事儿。
最大的问题是,每年的墓地管理费还得由吴先生承担。
这事儿还是第一次被碰到,街道办和吴先生都在等待法院的判定。
这也给所有独身的人提了个醒,
活着的时候,该吃吃,该喝喝,留再多钱,身后也不归自己。
趁着身体好,早点把遗嘱给写了。
别到时候人走了,连用自己的钱买块墓地都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