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狗案里最热议的不是四年刑期,而是受害者全程戴口罩的争议——有人说她心虚,
可这事的核心从来不是口罩,是法律不能只罚一头。
投毒者用剧毒鸡脖毒杀9条狗,判四年一点不冤,毕竟这毒药对人也致命,危害公共安全。
但反过来想,新治安管理法都明确了,遛狗不拴绳最高可拘10天,
要是受害者真没合规牵绳,难道就该免责?
不文明养犬确实招人烦,狗随地大小便、半夜叫扰邻,早该严管。
可投毒是犯罪,违规养犬也该受罚,这是两码事,
不能因为一方有错就放过另一方的问题。
法律的公平,就是不管谁是受害者、谁是加害者,
只要触了规犯了法,就该一视同仁。
违规养犬的受害者该不该被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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