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建议国家应该立即出台外国代理人登记法,
阻断境外势力在中国的渗透,
特别是杜绝一些人文学科研究机构,
社团组织拿别人的钱办出处,
替人家办事
我认为这个建议是合适的
也许有人担心这样会干扰甚至阻挠与国外的交流和学习
这就多虑了外国代理人登记法不是我们独创的
美国1938年就出台了自己的外国代理人登记法
明确要求外国政府或者具有政治利益的个人实体
在美国进行活动时必须登记并且要按照法律要求
公开与其外国委托人之间的关系。
政府或者具有政治利益的个人实体。
在美国进行活动时必须登记,并且要按照法律要求公开与其外国委托人之间的关系。
在本国的主要活动特别是资金来源
其实这是个好事。外国人能做的,为什么我们中国人不能做?
不要一些外国人在中国他们捣乱。
来分裂我们的国家。
我认为这是好事。大家认为呢,可以在评论区里聊聊。外国利益代理人 代理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