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赔本卖车” 这话完全就是废话。赔本卖车的话,这商家岂不亏惨了。亏本的生意,怎么可能做的下去呢? 但是,若商家到了亏本卖车的地步,只能说明要么商家是清库存,要么就是为了赚吆喝。 所谓,赔本赚吆喝嘛。这样也是有好处的,起码,对商家来说,能收回来一点成本就够了,至少避免当废品处理吧。 若是有利维坦强制要求,商家不能以各类方式“赔本卖车”,否则就有法律风险,甚至,直接就出台法规禁止,商家会怎么办呢? 到此,商家只能破产倒闭了。而当一个商家破产倒闭后,这汽车行业供给就会少一个。供给少,需求不变,显然就能维持价格,或者涨点价。 如此分析,似乎这样的规定也是有道理的。不过,这样的规定对某一个具体商家来说,完全就是强制“死亡”了。 本来,商家以各类方式进行“赔本买车”,尽可能的减少亏损,或许能够咬金牙关,度过困难期,以图创新车型,或许获得市场生机。 而不能“赔本卖车”,就彻底打消了商家如此运营或者说“降价促销”的机会。对此,商家或许会质疑,这还是市场经济吗? 正常来说,市场经济中,只要不是涉及国防军事的行业都应该放开管控,允许商家自由竞争,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就行。 然而,12月12日,市场总局出台的征求意见稿,《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就有点管控过度了。 该指南中明确提出,除依法降价处理的商品外,汽车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 价格,在市场经济中,是非常重要的信号。商家按照价格决定生产销售,消费者按照价格来决定购买。若是价格信号失真或者被干扰的话,这将会破坏商家和消费者的决策,从而导致“市场失灵”。 这里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到底什么是正当的,什么是不正当的,应该谁说了算?估计出台该指南的机构或部门说了算。 问题是,该机构或部门凭什么呢?就以“赔本卖车”来说吧。车辆的成本到底是多少呢? 诚然,指南也说了,汽车生产成本包括制造成本,以及管理费、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构成的期间费用。理论上如此,可每个商家能一样吗? 特斯拉的成本能与比亚迪的成本一样吗?特斯拉推出新车型了,旧车型降价处理,难道说在反“内卷”的要求下,予以禁止。 要是这样实施的话,特斯拉能够接受吗?不管是折旧、补贴、非对等物资出换等手段,若是商家连价格都不能自我确定或者调整的话,这怎么可能呢? 最近会议明确,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但同时又强调,“坚决清理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措施”。 不用说,这个汽车行业价格行为的合规指南,就非常的不合理。市场经济中,包括汽车在内的商品,其价格与成本无关,成本也只是衡量利润时的重要指标而已。 在市场化的汽车行业,对汽车的价格,尤其是销售价格,增加任何限制,或者任何干涉,都是对汽车行业的打击与破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