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一女子在快递公司工作,因每天提前半小时到岗被开除。 女子每天上班时间是早上9点,她每天8点半就到公司上班。主管多次劝她不要提前到岗,称她破坏了团队的协作精神,让其他员工没有上班的感觉。女子不以为然,依然每天提前到岗。 后来同事们不堪其扰,纷纷向公司投诉该女子。女子被公司开除,她不服,上诉至当地法院。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认为该女子的行为符合《西班牙工人法典》第54条第1款a项的规定,公司解雇该女子属于合法合规的解雇,不予补偿。

西班牙一女子在快递公司工作,因每天提前半小时到岗被开除。 女子每天上班时间是早上9点,她每天8点半就到公司上班。主管多次劝她不要提前到岗,称她破坏了团队的协作精神,让其他员工没有上班的感觉。女子不以为然,依然每天提前到岗。 后来同事们不堪其扰,纷纷向公司投诉该女子。女子被公司开除,她不服,上诉至当地法院。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认为该女子的行为符合《西班牙工人法典》第54条第1款a项的规定,公司解雇该女子属于合法合规的解雇,不予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