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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都不要了!”江苏昆山的郑先生(化姓)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和亡妻辛苦打拼半辈子换

“脸都不要了!”江苏昆山的郑先生(化姓)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和亡妻辛苦打拼半辈子换来的房子,会在九年之后,让亲情变得比纸还薄。 九年前,郑先生和妻子终于圆了“安家梦”,可刚搬进新房一个月,妻子就突发疾病离世。突如其来的打击让郑先生一蹶不振,办证的事被抛到九霄云外,这套承载着两人十几年血汗与回忆的房子,就这么空了整整九年。直到儿子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需要房子当婚房,郑先生才缓过神来,想着把房子过户给儿子,也算是给妻子一个交代。 可他揣着购房合同、妻子的死亡证明,跑断腿折腾了好几天,房产中心的答复却像一盆冰水浇在头上:“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妻子名下50%的份额已经成了遗产,必须所有法定继承人签字确认,才能办理过户。”郑先生当时还一头雾水,妻子的父母早就不在了,继承人不就自己和儿子吗?怎么还需要别人点头? 没等他想明白,妻姐就主动找上门来,态度强硬得让人窒息:“我是她亲妹妹的亲姐姐,凭什么没我的份?这房子必须分我一半!”直到这时,郑先生才搞清楚其中的法律关系——妻子去世时,第一顺序继承人除了他和儿子,还有妻子的母亲;而妻子的母亲后来也离世了,这部分遗产份额就顺理成章地转到了母亲的继承人,也就是妻姐手里。这就是妻姐敢理直气壮要分房的底气。 可郑先生心里的委屈和愤怒,简直无处安放!这套房子是他和妻子省吃俭用、起早贪黑攒下来的,妻子没享几天福就走了,这些年他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好不容易把儿子拉扯大,现在儿子结婚要用房子,妻姐却跳出来“摘桃子”,这让他怎么接受? 原本和睦的一家人,就因为这套房子闹得不可开交,最后竟然闹上了法庭。法院调解室里,妻姐的声音尖锐刺耳,而郑先生始终沉默着,双手紧紧攥着那份泛黄的购房合同,指节都泛了白。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各退一步:郑先生同意给妻姐一笔经济补偿,妻姐则承诺配合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这起纠纷看似是为了一套房子,实则暴露了亲情在利益面前的脆弱不堪。说实话,妻姐按法律规定确实有继承权,但法理之外还有人情啊!妹妹和妹夫辛苦一辈子买房,妹妹早逝,妹夫独自拉扯孩子长大,现在孩子结婚要用房子,作为姐姐,不说多帮扶,反而趁火打劫要分房,这操作真的太寒心了。 现在很多人都觉得“立遗嘱”“谈遗产”不吉利,觉得晦气,可现实就是这么残酷,一旦有人突然离世,没提前做好规划,原本亲密的亲人,很可能就会为了遗产反目成仇。法律是底线,固然要遵守,但亲情才是一个家最珍贵的财富,难道在金钱面前,十几年的姐妹情、亲情就一文不值了吗? 这件事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关于遗产继承,提前规划并不是“不吉利”,而是对家人的负责,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守护住最后的亲情。毕竟,房子没了可以再买,亲情没了,可就再也找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