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国外对于吸毒与非法使用的判罚力度,
感觉我国专家拿出来狡辩的“吸毒不是犯罪它只是违法”很站不住脚。(图一)
在日本吸毒会判三年以下,非法使用判七年以下。
韩国非法使用会判十年以下。
土耳其非法持有是三到五年。
新加坡吸食最高可判十年。(图二)
所以我国必须要做出改变,我们引以为傲的对禁毒寸步不让,其实已经远远不够了。
吸毒行为属于轻微违法,这是我们政策上一个大的漏洞。
绝对不能让境外势力在我国禁毒问题上撕开口子。
因为列强们无不怀念大清,我们也绝不能重蹈清末。
所以我们不但要反对“封存”,还要强烈呼吁加重“吸食”的判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