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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午请相亲对象吃饭,花了 821 元。我去结账时,她称有事先行离开。等我付完

昨天中午请相亲对象吃饭,花了 821 元。我去结账时,她称有事先行离开。等我付完 821 元后,店员却说:“哥,您总共消费 4221 元,还有 3400 元没付呢。” 我一下子愣住了,疑惑地问:“是不是算错账了?我就点了几个菜,咋可能花这么多钱?” 店员没急着辩解,转身从收银台拿出打印好的账单递给我。我接过账单往下扫,前面几道菜的价格都对,清蒸鱼 168 元,小炒黄牛肉 88 元,清炒时蔬 32 元,还有两份例汤和一碗米饭,加起来正好 821 元。可账单后半部分的两项消费让我皱起了眉,一瓶进口红酒 3000 元,两盒精装茶叶各 200 元,这三项加起来刚好 3400 元。 我指着这几项问店员,这些东西我根本没点,怎么会出现在我的账单里。店员说这是和我一起吃饭的女士点的,大概在我起身去结账前十分钟,她让服务员拿了这瓶红酒和两盒茶叶,还特意交代要和桌上的菜一起结算。我回想了一下,吃饭时确实没见她点这些,而且桌上也没摆过红酒,更别说打开喝了。 我赶紧掏出手机给相亲对象发微信,问她是不是临走前点了红酒和茶叶。消息发出去半天没回复,我又拨通了她的电话,响了好几声才被接起。我直接问她账单里的红酒和茶叶是不是她点的,她那边顿了一下,才慢悠悠地说对,是她点的。我问她为什么不跟我说一声,而且我们吃饭的时候根本没喝红酒,也用不上茶叶。 她的语气听起来挺理所当然,说觉得那瓶红酒不错,想带回家给她爸尝尝,茶叶是准备送人的,想着我既然请她吃饭,肯定也愿意把这些一起买单。我听了这话有点生气,跟她说我请她吃饭是应该的,但她没经过我同意就点这么贵的东西,还直接算在我账上,这就不合适了。 她却反驳说,相亲本来就是看男方大方不大方,这点钱都不愿意花,以后怎么过日子。我跟她解释,大方不是这么个大方法,凡事得有个商量,她这样不打招呼就消费,而且还是远超正餐的金额,已经不是大方的问题,是不尊重人。 挂了电话,我跟店员说这些东西不是我点的,我只愿意付我自己点的 821 元。店员面露难色,说那位女士明确说要一起结算,现在人已经走了,他们也联系不上,只能找我这个同行的人。我让店员调取餐厅的监控,证明我没碰过那些红酒和茶叶,而且点单记录上也没有我的签字确认。 店长闻讯赶了过来,了解情况后,先让店员去核实监控和点单记录。监控显示,相亲对象确实在我起身结账后,单独叫了服务员,指着菜单上的红酒和茶叶说要这几样,还强调和桌上的菜一起算。点单记录上只有服务员的备注,没有任何客人的签字。 店长跟我说,按餐厅规定,没有客人签字确认的额外消费,确实不能强制要求同行人买单。他试着联系相亲对象,可对方要么不接电话,要么直接挂掉。我看着店长为难的样子,又想到相亲对象的做法,心里挺不是滋味。 僵持了大概二十分钟,相亲对象突然给我发了条微信,说她已经到家了,那些东西她确实要了,让我先帮忙垫付,回头转给我。我回复说不可能,让她自己回餐厅结账,不然就只能让餐厅报警处理。 她大概是怕事情闹大,过了半小时又打电话过来,语气软了不少,说她刚才确实有点冲动,不该没跟我商量就点东西,问我能不能先帮她付了,她现在不方便再回餐厅。我跟她说,不是我不愿意帮忙,是她的做法让我觉得不被尊重,这些东西是她自己要的,理应由她自己结账。 最后,店长提出折中方案,餐厅先联系相亲对象,让她通过线上转账把 3400 元付了,我这边已经付的 821 元就作为正餐费用。我同意了这个方案,店长又打了好几个电话,加上我在微信上不停催促,相亲对象终于把 3400 元转给了餐厅。 走出餐厅的时候,我心里挺复杂的。本来相亲聊得还挺不错,觉得她人看着挺文静,没想到会做出这种事。这 821 元的饭钱不算多,但这 3400 元的额外消费,让我看清了她的为人。后来我把她的微信和电话都删了,这样的人,根本没必要再继续接触。 回家后,我把这事跟朋友说了,朋友都说我算是幸运的,幸好只是一顿饭,没造成更大的损失。想想也是,通过这件事,我知道以后不管是相亲还是和不熟悉的人相处,都得多留个心眼,遇到这种不尊重别人、只顾自己的人,早点断联才是最明智的选择。虽然这顿饭吃得挺闹心,但也算是给我上了一课,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