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相貌仙仙》仙侠,病娇,救赎,暗恋,古言小说书荒仙侠古言 师尊入魔后,被整个修真

《相貌仙仙》仙侠,病娇,救赎,暗恋,古言小说书荒仙侠古言 师尊入魔后,被整个修真界围剿。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其实是我把他藏了起来。在他战损失忆后,我将他藏在乡下,哄骗他是我的丈夫。师尊为我做饭洗衣还要喂鸡,夜夜缠绵不休,成功把他从清冷仙尊改造成了纯欲人夫。直到某日,仙门的人找上门来。师尊大开杀戒,无一幸免。回头一看,见我站在檐下,他柔柔地冲我笑:「你醒了?要喝粥吗?」我人都傻了。他根本就没失忆!1没人知道风光霁月的天之骄子是如何入魔的。只知那日,血光染红了半边天,哀嚎声似十八层地狱厉鬼的尖叫。鲜血从山门前,以摧枯拉朽的势头流下了山路三万阶石梯。短短一日的变故,金云山折损无数,其中不乏仙门大能,和一些年轻有为的后生。其他宗派为遏制灾难蔓延,联手将他围剿,称为金云山之乱。数万人群攻沈道一人,经历十七天的恶战后,最终沈道体力不支坠下山崖。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欢呼雀跃这个害人不浅的大魔头身死道消。却无人知晓。其实他被我给捡走了。我下山游历一趟回来,仙门就变了天。人人都说沈道仙尊是穷凶极恶的罪人,死了也得千刀万剐。只有我不信。他一定是有什么苦衷。但现在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战损后的师尊,他失忆了。2村子里简陋的草屋,加上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花了我三两银子从村民的手上买下来。收拾好屋子,也算温馨。家里唯一的一张床给了师尊。十七天的恶战,他浑身是血和伤口。红到发黑的血迹凝固在华贵的仙绸上,已经辨别不出原本的月牙白,也不知这血是他的还是别人的。他昏迷了一个月,我就在他身边照顾了他一个月。敷药得脱了衣服。看着床上恬静安睡的师尊,精雕细琢的脸美得男女莫辨,只是躺在那里,活脱脱就是一个让人口舌生津的睡美人。脸上发烫,我咽了咽口水,用布条把眼睛蒙起来。「师尊,得罪了。」看不见,应该就不算亵渎吧。但是眼睛被蒙上,伤口也看不见了,只能靠摸索,一点点找出伤口的位置。师尊看起来清瘦。实际上宽大的衣物下,这具身子肌肉匀称,硬挺有力。该软的地方软,该硬的地方硬。摸得我心脏扑通乱跳。鼻下一热,伸手一抹才发现流鼻血了。匆匆把师尊的身体遮盖好,赶紧用帕子捂住鼻子,心中羞愧。亵渎师尊,我真是大逆不道啊。身后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回头一看,衣衫半敞,脸色苍白的师尊,正长发披散着努力从床上坐起来。那双清冷平淡的眸子直勾勾地看着我。「师尊?你终于醒了!」他没什么反应,长而翘的睫毛微垂。片刻后,他忽然问我:「你是谁?」3十四岁那年,我被送上金云山,选中拜入沈道仙尊座下,成了他唯一的弟子。师尊是天之骄子,出世便是金丹修为,是天赋异禀,天下无二的大美人。但他性子娇纵,为人冷漠,目中无人,不喜与人交流。他甚至没有远大抱负和理想,天天蜗居在金云山上,整日喝酒、睡觉,不知白昼黑夜。初次见面,他瞥了我一眼,对我没有任何兴趣,甚至不想留下我。是我跪下来抱着他的腿,哭着求他收下我。如果不能拜他为师,那我还修仙干什么?我这人颜控,看到好看的就走不动道。看到师尊,更是一眼万年。我在他身边生活了二十年。一开始我连他人都见不到,十天半个月才有荣幸看他一眼,他却连我的长相与名字都忘了。他喝得醉醺醺的,我扶他回床上休息。他眯着眼,脸色酡红地问我:「你是谁?」我跪在他的床边,不厌其烦地告诉他:「徒儿是师尊的弟子,屠乐。」再抬头,他已经睡着,我说的话,他一个字都没记住。如今他遍体鳞伤,脆弱至极,一身修为皆无,躺在那里像一尊苍白易碎的瓷器,与他曾经醉酒时问我是谁的模样在我脑海中重叠。我的心脏跳得很快。愣愣地看着他。动了邪念。「我、我是你的娘子,你是我的丈夫。你不小心跌下山崖,撞到脑子失忆了。」我紧握双拳,控制不住兴奋到发抖。这一天,这句话,我等了好久。少女慕艾,从很久以前,我就爱上了自己的师尊。追随他的一切,爱慕他的一切。他用过的杯子、扔掉的发带、掉落的发丝,都被我一一珍藏。他是个严厉且不苟言笑的师尊,经常漫不经心的表情,用插在花瓶里的柳条,将我的手心打的又红又肿。我含着泪,手心发颤,他声音冷冷地问我:「你可知错?」他以为我怕了。其实我在暗爽。师尊挥手打下来,最先扑面而来的,是他身上冷沁沁的暗香。他每次打我,我都兴奋到浑身发热。师尊不知晓我的心思,以为我怕了他。我也算得上年少天才,一次次拿下仙门大比的头筹,为他脸上争光,只为让他能多看我一眼。后来他接纳了我,偶尔也会给我一些奖励。在我精疲力竭时,摸摸我的头,轻声安慰我:「好孩子,你可以的。」我立马就能满血复活。师尊比任何灵丹妙药都管用。如今他失忆了,没有了修为,与凡人无异,我就知道,我的机会终于来了。4他眼神暗静,面无表情地凝了我许久,似乎在斟酌其中真假。就在我后背出汗,以为他不相信的时候,他挪开视线,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我松了口气,坐在床边关切地问他:「你可有不舒服的地方?」他很安静,眼尾微红,委屈似的再次点头:「疼。到处都疼。」灵气划破的伤口难以愈合,我每日用灵气帮他洗涤伤口,也只能让它缓慢结痂。疼是正常的。我看着他骨节分明的手。薄薄的白皙肌肤裹着纤细的手骨,皮下青灰色的筋络显出垂涎欲滴的欲色。我犹豫了一下,试探性地、小心翼翼地去握住他的手。他没有躲开,我才壮着胆子和他十指相扣。师尊的手很大,轻易就能包裹住我的手。柔软、温暖。原来,和师尊牵手是这种感觉。我抿着唇,忍住尖叫的冲动,憋得脸颊涨红。安抚他:「没事的,我不会抛下你不管。」得到安抚后,失去记忆的师尊露出温润乖顺的笑容。曾经慵懒的随性和厌世的冰冷不复存在,他是他,也是崭新的他。让我羞涩、羞愧,也好生欢喜。像是一只老鼠,偷到了罐子里供佛的香油。我未曾透露我修士的身份,也没有告诉他曾经发生过的一切。就这样伪装成普通村民,安宁地在这里住了下来。这里的村民接纳了我和师尊。在他们眼里,我们就是一对刚搬来不久的小夫妻。知道我的丈夫身体不好,热情的邻居们送来鸡蛋和一些野味。如今民间祥和,盛世年华,人皇安治天下,百姓安居乐业,已经不是曾经吃不饱饭的时代。师尊身上的伤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才完全康复。大多数时候他都很安静,我在院子里干活,他就坐在竹椅上晒太阳假寐,像只慵懒的猫儿。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日三餐,我们真的像一对夫妻。家里只有一张床。原本我是不好意思和他睡一起的。发展得太快,我反而胆怯了。师尊却不知。他失去了记忆,当真以为我们是夫妻。夫妻,自然是要同衾而眠。夜半时分,该上床睡觉。我站在床边,红透了脸,结结巴巴:「我、我打地铺就好,免得碰到你的伤口。」他已然更衣,睡在床的内侧,拍了拍旁边的位置,微笑着邀请我:「上来,和我睡。」若不是知道师尊的秉性,这话落在耳朵里当真暧昧,令人浮想联翩。没了修为,加上旧伤,他到了夜里极度畏寒。在我上床后,他便贴过来抱紧我,双手双脚都与我缠在一起。曾经零珠片玉般的香,此刻如洪水般将我包裹侵染。我一动不敢动,像根木头,激动得浑身发烫。他蹭了蹭我的脸,舒服地叹了一声:「好暖和。」心爱之人在侧,我欢喜得整宿整宿的睡不着,半夜偷闻师尊的香味顶级过肺,早上醒来依旧精力充沛能耕两亩地。家里的活都是我做,哪怕他抢着要和我做,我也舍不得让美人师尊劳苦。他那双,枝乎后续《相貌仙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