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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款需“自证清白”?反诈的网不应困住守法的公民 近日,一位周姓律师在建设银行

取款需“自证清白”?反诈的网不应困住守法的公民 近日,一位周姓律师在建设银行山东东营东城支行取款4万元时,被柜员反复盘问用途、核查交易记录,甚至要求查询过往流水。因周律师拒绝透露更多私人信息,被银行以“反诈核查”名义报警,最终无奈放弃取款。此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热议——取款怎么还要“自证清白” 这起事件让人不禁深思:我们到底是在保护自己,还是在被一层层的防护网所束缚?银行的反诈举措本意是为了防止骗局,却在无形中,给守法公民蒙上了一层疑云。难道在这个信息爆炸、诈骗手法层出不穷的时代,我们的财产安全就只能建立在不断“自我证明”的基础上吗? 试想一下,一个普通市民去银行取款,原本只是一次平凡的日常操作,却被要求提供“私人信息”甚至“流水记录”作为“反诈”措施。难道这就是我们对个人隐私的尊重吗?还是说,反诈变成了一场“反正你不反对,我们就继续查”的无休止追问?银行的“反诈”措施,是否陷入了“以防为主”的误区,变成了一种“疑人不用”的偏执?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取款需自证清白”的现象,背后折射出的是我们社会对个人信任的缺失。我们习惯了用无限的怀疑去保护自己,却忽略了,信任才是社会流动与和谐的基石。每个人都在被无形的“审查”中变得紧张、焦虑,逐渐丧失了在日常生活中应有的安全感和尊严。 其实,反诈固然重要,但更需要制度的完善和监管的科学。不能让技术手段变成“无所不能”的工具,把普通守法公民变成嫌疑对象。我们希望看到的,是一种既能有效防范诈骗,又能尊重个人隐私和权益的平衡。 这不仅仅是一个个案,更是一个社会的缩影。我们需要的是一场关于信任与安全的深刻对话,是对“合理防范”与“过度监控”之间界限的重新认识。我们期待,银行和相关机构能在保护公众财产的同时,也展现出应有的人性关怀,让每一位公民都能在守法的同时,享有应有的尊重与自由。 因为,只有在一个充满信任与公平的环境中,我们的社会才能真正走得更远、更稳。让我们共同呼吁:别让“反诈”成为困住善良公民的枷锁,而是成为守护每个人权益的坚强盾牌! 取钱问用途 取钱被查问 取钱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