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某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顺利推进。这家2016年就被纳入法院执行“终本库”的企业,因无人申请破产长期滞留,如今通过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清融合”机制,实现从执行筛查、公益强制清算到破产清算的全流程无缝衔接,1545万余元债权得到依法确认,实现市场主体的有序退出。这是市中级人民法院破解“僵尸企业”出清难题的生动实践。
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法治化退出机制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尽管“执转破”制度已推行多年,但司法实践中,大量具备破产原因的“终本库”企业,因申请主体缺位、动力不足陷入“退而不出”困境,既占用市场资源,又加剧执行积案压力。为破解这一难题,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构建“执清融合”机制,突破申请主体缺位屏障,打通执行与清算程序壁垒,既有效化解“执行难”积案,也为“僵尸企业”退出开辟法治化新路径。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制度构建打破部门壁垒,2024年、2025年先后联合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吊销未注销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吊销未注销企业公益清算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并通过配套出台《关于建立执行与公益清算融合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公益清算案件管理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省首创“执清融合”机制。全市两级法院成立“执清融合”工作专班,明确执行、破产等各部门职能,打通内部协作堵点。
依托跨部门数据共享,形成“执行筛查—破产复筛—部门审核”的精准识别链条。法院执行局从“终本库”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由破产审判部门复筛后分类移交市场监管或税务部门审核,由两部门分别申请启动公益强制清算或公益破产清算,实现“僵尸企业”精准定位、有序启动。
为提升出清效率,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幅简化申请材料,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公益强制清算仅需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企业吊销证明等核心材料,税务部门申请公益破产清算的材料同步精简。对公益清算案件原则上适用简易程序,依托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高效公告,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利。
配套出台《关于规范公益清算案件管理人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节点时限管控和质效考核,倒逼管理人高效履职。强化司法行政衔接,清算组凭法院终结裁定即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出具清税文书、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破解“注销难”,形成市场准入与退出的法治闭环。
通过一系列程序优化,全市破产案件平均审理时长从2024年的270天压降至85天。
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公益清算援助资金制度,为“无产可破”案件提供经费保障,确保机制长效运转。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专题培训、联合研讨等提升法官与管理人业务能力,将案件办理质效作为管理人评级、晋级、择优选任的核心依据,树立鲜明的履职导向。
截至今年11月初,全市法院通过“执清融合”机制受理执转清案件57件,清理执行终本积案136件,化解债务3.5亿余元。
(文李涛刘深升李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