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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又一董事回应: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符合规定,无需上董事会

11月21日傍晚,针对华夏幸福董事王葳对公司预重整提出的质疑,华夏幸福另一名董事冯念一作出回应。

冯念一表示,上市公司预重整有两种申请模式,一种是被债权人申请,一种是上市公司主动申请。被债权人申请的不需要开董事会、股东会;只有上市公司主动申请的,才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这是上交所《自律监管13号指引》第9条明确规定的。

“我本人在公告对外发布前也并不知悉。”他表示,上市公司应当在知悉被申请预重整、法院裁定受理预重整事项时即进行披露,这是法定强制义务,不需要提前上董事会、股东会。而公司无论是否对申请有异议,最终均应由法院判断是否受理预重整,公司无权决策。

日前,华夏幸福因一笔417万的工程款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法院已受理“预重整”程序。11月19日,华夏幸福董事王葳对此公开发表声明,称其对预重整完全不知情。

王葳称,华夏幸福对预重整事项是否无异议应经过董事会审慎研究审议表决后提交股东会表决,她已就上述情况向监管部门投诉,并提醒广大投资者及社会各界审慎判断相关公告内容及风险。

王葳长期任职于中国平安体系,曾担任平安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助理、能源金融事业部总裁助理等职务,自2023年1月起任华夏幸福董事。

冯念一于2011年加入华夏幸福,2023年3月起担任董事。业内认为,冯念一的回应,主要是针对平安方面对预重整事件的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