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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婚外情纠纷新进展:原配涉侮辱罪被移送审查起诉,四大争议引关注 今天消息,

8年婚外情纠纷新进展:原配涉侮辱罪被移送审查起诉,四大争议引关注 今天消息,河南郸城县警方已将原配杨女士涉嫌侮辱罪一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起由婚外情引发的纠纷,历经行政处罚、刑事判决、持续申诉,如今终于迎来新的司法进程。 时间回到2016年,郸城县吴台镇的崔某某与一名离异女子发生关系,对方以怀孕为由讨要说法,2017年4月双方达成调解,崔某某补偿9万元。但仅两个月后,崔某某的妻子杨女士与该女子街头争吵,随后冲突升级至吴台镇政府院内。崔某某的两位妹妹与该女子争执中,将其下身衣服撕扯掉,致其隐私部位裸露,现场围观者达百余人。 当年的处理结果是:杨女士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12日并罚款500元,崔家两位妹妹因构成侮辱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和管制两年。但该女子认为处罚过轻,坚持申诉8年,称自己因隐私暴露、长期网暴曾轻生未遂。 今年8月河南省检察院的申诉结果通知书让事件出现转机。9月28日,杨某某被警方以涉嫌侮辱罪刑事拘留,10月25日获批逮捕,如今案件正式移送审查起诉。 这场持续8年的纠纷,早已超越情感对错,聚焦四大核心争议:时隔8年再追责是否符合追诉时效?已受行政处罚后再刑事立案是否违背“一事不再罚”原则?私人情感纠纷能否以侮辱罪公诉?所谓“新证据”及司法解释变化能否支撑重启追责? 目前双方仍各执一词:杨女士一方称其仅打了两耳光,未参与撕扯衣物,质疑“重复追责”;而申诉方则控诉杨女士是事件组织者,曾参与侮辱行为。根据《刑法》规定,侮辱罪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案件后续如何,值得持续关注。 情感纠纷再激烈,也需守住法律底线。无论是婚外情的过错,还是冲动之下的过激行为,最终都要接受法律的评判。你如何看待这起案件?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河南郸城 侮辱罪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