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一句话,整个法庭估计都炸了。
“凶器问题,根本就没解决!”
我跟你说,这事儿真是活久见。
俩人干仗,都被捅得不轻,结果一个算“正当防卫”,另一个就成了“故意杀人”?
这标准到底是谁画的?
更离谱的是,现场明明有铁锹、有棍子,这些最能说明白被告当时有多害怕、多绝望的东西,居然全都没被当成证据。
这感觉就像什么呢?就像有人捂着你的嘴,然后问你为什么不呼救。
别急,最骚的操作来了。
那把真正要命的剪刀,
凭空消失了。
李圣律师从医学角度把这事儿捅破了:伤口有两个入口,一刀根本捅不出来!绝对是剪刀!
那剪刀呢?长腿跑了?
律师那句话,说得是真扎心,也真是那个理儿:
“谁有利,谁拿走呗!”
你品,你细品。
这句话背后,藏着多少东西?
这已经不是一个案子了,这是在拷问我们所有人的安全感和常识。
当危险冲进家门,当证据可以被“变没”,我们还能信什么?
有些事,真不能细想,一想,后背都发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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